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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戶 於 優 惠 期 間 透 過 恒 生 銀 行 網 頁 、 恒 生 個 人 e-Banking 或 恒 生 個 人 流 動 理 財 服 務 應 用 程 式 成 功 申 請 並 提 取 恒 生 「 易 得 錢 」 私 人 分 期 貸 款 ( 循 環 提 用 計 劃 除 外 ) 達 指 定 金 額 並 選 擇 36 個 月 或 以 上 還 款 期 , 可 專 享 高 達 HKD6,000 現 金 回 贈 。 有 關 不 同 之 提 取 金 額 可 獲 得 之 現 金 回 贈 金 額 詳 列 如 下 :
提 取 之 貸 款 金 額 |
還 款 期 |
現 金 回 贈 |
HKD50,000 - HKD99,999 |
36 個 月 或 以 上 |
HKD300 |
HKD100,000 - HKD199,999 |
HKD800 |
HKD200,000 - HKD499,999 |
HKD1,500 |
HKD500,000 - HKD999,999 |
HKD2,000 |
HKD1,000,000 - HKD1,499,999 |
HKD2,500 |
HKD1,500,000 或 以 上 |
HKD6,000 |
適 用 的 現 金 回 贈 將 於 2023 年 9 月 30 日 或 之 前 存 入 客 戶 的 還 款 戶 口 而 不 作 另 行 通 知 。 客 戶 須 於 獲 得 回 贈 前 沒 有 任 何 逾 期 還 款 紀 錄 , 並 沒 有 提 早 清 還 有 關 分 期 貸 款 , 方 可 獲 享 有 關 回 贈 。 如 客 戶 於 獲 得 回 贈 後 提 早 清 還 分 期 貸 款 , 客 戶 須 於 清 還 或 取 消 有 關 貸 款 時 一 併 退 還 全 數 回 贈 金 額 予 恒 生 銀 行 有 限 公 司 ( 「 恒 生 」 ) 。 每 位 合 資 格 客 戶 於 優 惠 期 間 只 可 享 此 優 惠 一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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