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之條款及細則:
(i) 優惠期由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首尾兩天包括在內)(「優惠期」)。優惠適用於優惠期內成功申請並提取恒生「税安心」税季貸款( 「貸款」)之客戶。
(ii)
於優惠期間,客戶透過恒生銀行網頁、恒生個人e-Banking或恒生個人理財應用程式成功申請並提取貸款達指定金額並選擇36個月或以上還款期,可專享高達HK$5,000現金回贈。現金回贈金額將根據不同客戶類別提取之貸款金額而定,詳見如下:
提取金額
還款期
恒生私人銀行、優越私人理財或優越理財客戶可享之現金回贈
其他客戶可享之現金回贈
HKD50,000-HKD199,999
36個月或以上
HKD300
HKD200
HKD200,000-HKD499,999
HKD800
HKD500
HKD500,000-HKD999,999
HKD1,500
HKD1,000
HKD1,00,000-HKD1,499,999
HKD3,000
HKD2,000
HKD1,500,000 或 以 上
HKD5,000
HKD3,000
所有適用的現金回贈將於2023年6月30日或之前存入合資格客戶之還款戶口內而不作另行通知。客戶須於獲得回贈前沒有任何逾期還款紀錄,並沒有提早清還有關分期貸款,方可獲享有關回贈。如客戶於獲得回贈後提早清還分期貸款,客戶須於清還或取消有關貸款時一併退還全數回贈金額予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恒生」)。每位合資格客戶於優惠期間只可享優惠一次。
(iii) 除客戶及恒生(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iv)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的監管要求所限。
(v)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管,並按其詮釋。
(vi) 恒生保留隨時終止或不時更改有關優惠或不時修訂有關條款及細則之權利。
(vii) 如客戶對此服務及推廣有任何爭議,恒生保留最終決定權。
(viii)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文本文義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