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購相關投資產品優惠之條款及細則:
- 推廣期為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 此優惠適用於推廣期內全新開立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本行」)跨境理財南向通戶口之客戶或於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15日期間未曾有任何「相關投資產品」認購紀錄之現有跨境理財南向通之客戶(「合資格客戶」)。
- 於推廣期期間,合資格客戶經本行任何交易途徑以跨境理財南向通投資戶口成功認購相關投資產品而累積達指定投資金額可獲贈以下現金獎賞:
相關投資產品 最低累積投資金額 (港幣或等值) 現金獎賞 (累積投資金額每滿港幣500,000) 額外現金獎賞 (累積投資金額每滿港幣500,000) 基金及 / 或二手市場債券 港幣500,000 港幣400 (上限港幣2,000) 港幣500 (上限港幣3,000) 港幣3,000,000 港幣500 (上限港幣3,000) 存款證產品 每港幣500,000 港幣300 (上限港幣1,800) - 「相關投資產品」為:
成功透過一般認購及 / 或一般基金轉換服務認購及 / 或轉換由本行代理之跨境理財通(WMC)基金#(但並不包括條款及細則第5項所述之基金)、成功買入之二手市場債券( 但並不包括條款及細則第5項所述之債券)及/或成功認購之存款證產品。 - 此優惠不適用於經恒生「基金每月投資計劃」認購之基金、經SimplyFund 戶口(戶口號碼尾數為384)認購之基金及本行不時指定之基金 /基金交易;及不適用於所有經首次公開認購之債券。
- 於2024年12月31日,有關投資產品申請之截止時間後才收到的投資申請,將不會視作推廣期內之投資申請,亦不會用作計算推廣期內之累積投資金額,該投資申請並會於下一個交易日才被處理。請注意,不同相關投資產品經不同投資渠道的投資申請之截止時間或各有不同,合資格客戶宜先向本行職員查詢有關投資申請之截止時間。
- 有關累積投資金額之闡述:
- 有關投資產品之累積投資金額以港元計算,並只計算跨境理財南向通投資戶口已完成交易的投資金額,任何已取消或未能成功之投資申請,均不會在釐定累積投資金額時被計算在內。如於推廣期內,所投資的有關投資產品之報價貨幣為非港元,本行將會按2024年12月最後一個交易日由本行釐定之匯率將有關的投資金額兌換成港元,以計算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的累積投資金額。
- 於推廣期內,若合資格客戶之有關投資產品買賣或轉換交易被本行全權釐定下定為次數過於頻繁或持有期過短,本行有權於計算有關累積投資金額時拒絕計入相關交易。
- 優惠以每個合資格客戶計算。
- 現金獎賞將於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以港元存入合資格客戶之跨境理財南向通戶口內,合資格客戶需於存入現金獎賞時仍然持有有關戶口,方可獲享現金獎賞。
- 每位合資格客戶最多只能獲得港幣6,000 現金獎賞(現金獎賞金額視乎投資金額而定)。
- 除另有指明,此優惠不適用於本行商業理財、私人銀行客戶,亦不可與本行之「網上投資額外利息年利率2%優惠」及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 除客戶及恒生(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 有關優惠之詳情,請向本行職員查詢。優惠由本行提供。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優惠及更改其條款及細則,毋須另行通知。本行對優惠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終決定權,並對所有人士具約束力。
-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文本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文本為準。
# 有關合資格跨境理財通(WMC)基金、二手市場債券及存款證產品之詳情,請參閱恒生銀行網站>投資或向本行職員查詢。
基金投資之風險披露聲明
- 投資者須注意所有投資均涉及風險(包括可能會損失投資本金),投資基金單位價格或價值可升亦可跌,過往表現並不可作為日後表現的指引。投資者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小心閱讀及明白有關基金之銷售文件(包括基金詳情及當中所載之風險因素之全文) 及基金投資客戶須知。基金乃投資產品,而部分涉及金融衍生工具。投資者應仔細考慮自己的投資目標、投資經驗、投資年期、財政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稅務後果及特定需要,亦應了解投資產品的性質,條款及風險。投資者如對其投資有任何疑問,請諮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債券或存款證產品之風險披露聲明
- 債券/存款證乃投資產品。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閣下不應投資於債券/存款證,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債券/存款證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政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債券/存款證是適合閣下的。閣下的中介人有責任確保閣下明白本產品的性質及風險,並確保閣下有足夠財力承擔買賣本產品的風險及潛在損失。
- 債券並非存款,並不應被視為傳統定期存款的代替品。
- 存款證並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
- 購買債券/存款證的投資者須承受債券/存款證發行人及擔保人(如有)的信貸風險。概不保證發行人/擔保人違反還款責任時會獲得保障。在最壞情況下,倘發行人及擔保人(如有)未能於到期時履行其各自在債券/存款證項下的還款責任,閣下可能會損失全部投資款項。
- 人民幣並非可自由兌換的貨幣。因此,投資者買賣以人民幣計值的債券和/或存款證將要承受額外風險 (例如貨幣風險) 。
- 以上並非詳盡的風險因素清單。請參閱相關「債券及存款證買賣服務」資料單張項下「風險因素」一節,以了解適用於債券及存款證的其他風險因素。
- 此資料僅並不構成,亦無意作為,也不應被詮釋為專業意見、要約、招攬或建議投資於債券或存款證產品。投資者須注意,所有投資涉及風險(包括可能會損失投資本金),債券或存款證產品之價格可升亦可跌,而所呈列的過往表現資料並不表示將來亦會有類似的表現。投資者須了解不應只根據此資料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因此,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該投資是否適合其本身,包括投資目標、投資經驗、投資年期、財政狀況、承受能力的風險、 稅務後果及特定需要,亦應詳細閱讀相關產品之銷售文件及條款細則(包括當中所載之風險因素之全文)。投資者如對其投資有任何疑問,請諮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 本行並未就此資料所提供的任何一般金融及市場資訊、新聞服務和市場分析、預測及/或意見(「市場資訊」)的公平性、準確性、時限性、完整性或正確性,以及該等市場資訊所依據的基準作出任何明文或暗示的保證、陳述、擔保或承諾,亦不會就使用及/或依賴此資料內所提供的任何市場資訊而負責或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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