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入指定新资金优惠之条款及细则:
- 推广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 此优惠适用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本行」)之全新/现有跨境理财南向通客户(「合资格客户」)。
- 于推广期内,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透过恒生个人e-Banking或个人Mobile App 的「跨域查账转账」,成功由汇款专户(「合资格汇款专户」)净汇款到跨境理财南向通投资户口(「合资格投资户」)并于优惠期结束时合资格投资户净转入金额(「新资金」)达以下指定金额,可获享下表所列之电子礼券金额:
存入合资格投资户之「新资金」 电子礼券金额 每满人民币200,000 港币200 (上限为港币3,000)
「新资金」指推广期结束时合资格投资户的正净转入金额。 计算方式为推广期内合资格汇款专户存入合资格投资户之累计汇款金额减去合资格投资户到合资格汇款专户之累计汇款金额。 所有有关户口的汇款金额均以本行纪录为准。如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对「新资金」定义的最终决定权。
参考例子
假设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设立以下汇款:汇款期 合资格汇款专户存入合资格投资户之累计金额 (a) 合资格投资户存入合资格汇款专户之累计金额 (b) 新资金金额 (a) - (b) 2025年1月至3月 人民币300万元 人民币50万元 人民币250万元 以推广期结束时最终人民币250万元新资金金额计算,合资格客户可获享:
港币200元 x 12 = 港币2,400电子礼券 - 优惠以每个合资格客户计算。每位合资格客户于整个推广期内,只可获享此优惠一次及最多只能获得港币3,000 电子礼券(电子礼券金额以本行计算之新资金金额为准)。
- 电子礼券将于2025年6月30日或之前以短讯形式发送到合资格客户登记于本行的手机号码,合资格客户需于发出短讯时仍然持有有关跨境理财南向通户口,方可获享电子礼券,否则将被视为放弃接收电子礼券的权利。
- 本行不会承担与电子礼券使用有关之任何法律责任。任何以电子礼券购买之产品及/或服务,概由电子礼券之供货商单独负责。任何有关电子礼券之争议或投诉,均应由客户与该供货商自行解决。有关电子礼券的使 用详情,请参阅电子礼券上的信息。
- 除另有指明,此优惠不适用于本行商业理财、私人银行客户,亦不可与本行之其他同类型优惠同时使用。
- 除客户及恒生(包括其继承人及受让人)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诠释。
- 本条款及细则受现行监管规定约束。
- 有关优惠之详情,请向本行职员查询。优惠由本行提供。本行保留权利随时暂停、更改或终止优惠及更改其条款及细则,毋须另行通知。本行对优惠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终决定权,并对所有人士具约束力。
- 本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文本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文本为准。
人民币货币风险
人民币乃受制于汇率风险。客户于兑换人民币至其他货币(包括港币)时将可能受汇率波动而引致损失。有关当局所实施的外汇管制亦可能对适用汇率造成不利的影响。人民币现时并非自由兑换的货币,可能受制于若干政策、监管要求及/或限制(有关政策、监管要求或限制将不时更改而毋须另行通知)。实际的兑换安排须依据当时的政策、监管要求及/或限制而定。
外币兑换风险
外币兑换涉及汇率风险。将港币兑换外币或外币兑换港币时,可能会因当时外币汇率之波动而出现利润或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