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選客戶存款優惠連環賞:尊享2.2%高息賞及港元1,000現金獎賞」優惠(「此優惠」)
優惠資格
- 此優惠之推廣期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推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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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優惠只適用於符合以下條件的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本行」)個人客戶(「特選客戶」):
- 收到本行所發出相關宣傳品;及
- 持有本行有效個人綜合戶口(包括:優越私人理財、優越理財、優進理財及綜合戶口);如為聯名戶口,此優惠只適用於第一戶口持有人。
優惠詳情
獎賞1:2.2%高息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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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本條款及細則所限,特選客戶維持港元儲蓄存款結餘於「存款對比日期」(如條款3iii所示)
(1)不低於2026年3月31日之港元儲蓄存款結餘及(2)高於港元50,000,「合資格存款戶口」於該月份內之首港元200,000每日存款結餘(「上限」)便可享有2.2%額外港元儲蓄存款年利率。
- 「合資格存款戶口」包括特選客戶名下所有以單名及聯名第一戶主持有的港元儲蓄存款戶口。合資格存款戶口並不包括往來及定期存款戶口。
- 當月可享2.2%額外港元儲蓄存款年利率之資金上限為首港元200,000每日存款結餘,超出上限的資金只可享現行儲蓄存款年利率。額外利息將按每年365日為基準以單息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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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之「存款對比日期」如下:
存款對比日期 該月份 2026年4月30日 2026年4月 2026年5月31日 2026年5月 2026年6月30日 2026年6月 - 上述額外港元儲蓄存款年利率乃根據本行於2026年3月13日公佈之年利率計算,僅供參考。本行可因應當時市場情況而更改。
獎賞2:港元1,000現金賞
- 受本條款及細則所限,特選客戶於推廣期內連續3個月維持存款對比日期(如條款3iii所示)之港元儲蓄存款結餘(1)不低於2026年3月31日之港元儲蓄存款結餘及(2)高於港元50,000便可享有港元1,000現金獎賞。
- 受本條款及細則所限,本行將於2026年8月31日或之前存入獎賞1及獎賞2之現金獎賞至每位特選客戶的合資格存款戶口內。於存入現金獎賞時,每位特選客戶必須仍然持有有效的港元合資格存款戶口,否則將視作放棄獲贈相關現金獎賞之權利。
- 除另有註明外,於本條款及細則所述之優惠不可與本行其他同類型產品或服務之優惠及相同貨幣之其他儲蓄優惠同時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存款掛鈎按揭貸款計劃)。
-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文本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文本為準。
- 此優惠不適用於商業客戶及享有特別優惠之人士。
- 除特選客戶及本行(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如適用)。
- 本行保留權利隨時及不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此優惠及更改其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本行對此優惠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終決定權,並對所有人士具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