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投資額外利息年利率2%優惠(「 優惠」)之條款及細則:
- 推廣期為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 優惠適用於根據本行紀錄,於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未曾認購相應的結構性產品、二手市場債券、存款證、保本投資存款、「更特息」投資存款、外匯及貴金屬孖展買賣服務及/或FX2 - 外匯及貴金屬買賣服務(分別或合稱為「指定投資產品」)之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本行」)的優越私人理財、優越理財、優進理財及綜合戶口(「合資格戶口」)之個人客戶(「合資格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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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推廣期内,合資格客戶透過恒生個人e-Banking或恒生Mobile App以合資格戶口成功完成首筆「指定投資產品」(如下表所列),可於相關計算期間各享額外利息年利率2%優惠(「額外利息」)。每項「指定投資產品」最高可享額外利息金額為港幣200,因此完成最多六項「指定投資產品」最高可享額外利息金額為港幣1,200。
因客戶不可同時開立/持有恒生外匯及貴金屬孖展買賣服務及FX2-外匯及貴金屬買賣服務之戶口,因此可完成認購的個別「指定投資產品」最多為六項。 -
「指定投資產品」優惠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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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指定投資產品」之額外利息計算時期如下:
指定投資產品 額外利息之計算時期 結構性產品* 投資期或一個月(以較短者為準) 二手市場債券 存款證產品 保本投資存款 存款期或一個月(以較短者為準) 「更特息」投資存款 外匯及貴金屬孖展買賣服務;或
FX2 – 外匯及貴金屬買賣服務一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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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指定投資產品」之額外利息計算時期如下:
- 結構性產品、二手市場債券、存款證、保本投資存款及「更特息」投資存款(「指定投資產品A類」)之額外利息優惠時期為最多一個月。如指定投資產品A類之存款期/投資期短於一個月,額外利息優惠將根據指定投資產品A類之存款期/投資期計算,並以366日為計算基礎;指定投資產品A類之存款期/投資期超過一個月,額外利息亦只於首一個月提供。
- 外匯及貴金屬孖展買賣服務及FX2 – 外匯及貴金屬買賣服務之額外利息優惠時期為最多一星期,並以366日為計算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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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利息優惠計算說明例子如下:
指定投資產品 參考之年利率 額外利息之優惠時期 說明例子 結構性產品 派息比率 /票息 一個月或投資期
(以較短者為準)假設:
認購日:2024年10月7日
投資產品:股票掛鈎結構性產品 A
投資期:6個月
認購金額:港幣100,000
派息比率/票息: 6% 年利率
額外派息優惠
額外利息計算時期 = 1個月
(港幣100,000 x2%) x 1/12月
= 港幣166.67原本之利率回報^
(港幣100,000 x 6.0%) x 6/12月
= 港幣3,000存款證產品或二手市場債券 票面息率 一個月或投資期
(以較短者為準)假設:
認購日:2024年10月7日
認購金額:港幣 500,000
投資期:1年
票面息率:4.3%年利率額外利息優惠
額外利息計算時期 = 1個月
(港幣500,000元 x 2%) x 1/12月
= 港幣833.33
(最高只可享額外利息金額為港幣200)原本之利率回報^
(港幣500,000元 x 4.3%)
= 港幣21,500保本投資存款 潛在回報率 一個月或投資期
(以較短者為準)假設:
認購日:2024年10月7日
投資種類:美式看淡日元(美元/日元)
認購金額:美元10,000
存款期:6個月
潛在回報率:8%年利率;最低回報率:0.02%年利率假設於到期時收取潛在回報 額外利息優惠
額外利息計算時期 = 1個月
假設2024年12月31日美元兌港元之匯率為7.82
(美元10,000x 2%) x 1/12月x 7.82
= 港幣130.33原本之利率回報^
假設於到期時收取潛在回報
( 美元10,000 x 8%) x 6/12月
= 美元400「更特息」投資存款 年息率 一個月或存款期
(以較短者為準)假設:
認購日:2024年10月7日
投資種類:以港元為存款貨幣,澳元為掛鈎貨幣
認購金額:港幣 100,000
存款期:2 星期
年息率:4%年利率假設於到期時收取存款貨幣 額外利息優惠
額外利息計算時期 = 2 星期 (港幣100,000 x 2%) x 14/366日
= 港幣76.5原本之利率回報^
(港幣100,000x 4%) x 14/366日
= 港幣153.01外匯及貴金屬孖展買賣服務 年息率 一星期 假設:
買入日期:2024年10月7日
投資詳情:買入歐元兌美元 (建立長倉)
交易金額:美元100,000額外利息優惠
額外利息計算時期 = 1 星期
假設2024年12月31日美元兌港元之匯率為7.82
(美元100,000 x 2%) x 7/366日x 7.82 = 港幣299.13
(最高只可享額外利息金額為港幣200元)原本之利率回報
不適用FX2 – 外匯及貴金屬買賣服務 年息率 一星期 假設:
買入日期:2024年10月7日
投資詳情:港幣兌歐元 (建立短倉合約)
交易金額:港幣25,000額外利息優惠
額外利息計算時期 = 1 星期
(港幣25,000元 x 2%) x 7/366日 = 港幣9.56原本之利率回報
不適用 - 如合資格客戶所完成之首筆「指定投資產品」認購於首月或整個存款/投資期到期日前提取/終止,合資格客戶將不能獲得優惠。
- 任何已取消或未能成功之指定投資產品認購/交易申請,均不會被計算在內。就計算首筆外匯及貴金屬買賣交易金額,優惠只適用於開設新倉及現價平倉,不包括配對平倉盤、限價盤或斬倉盤。如於推廣期內,所投資的相關外匯投資產品之報價貨幣為非港元,本行將會按2024年12月最後一個交易日由本行釐定之現行匯率將有關的投資金額兌換成港元,以計算其指定投資金額。
- 如認購或買入之產品以非港元報價,額外利息之金額將轉換成港幣計算,相關匯率亦將以2024年12月最後一個交易日由本行釐定之匯率將有關的投資金額兌換成港元計算。
- 指定投資產品申請必須於推廣期之最後一日或之前成功完成。截止時間後才收到的申請,將不會被視作推廣期內之申請。請注意,不同指定投資產品的投資申請之截止時間或各有不同,合資格客戶於提交相關外匯投資產品認購申請之前,宜先向本行職員查詢有關投資申請之截止時間。
- 優惠是按每位合資格客戶計算。如有關戶口為聯名戶口,優惠只適用於第一戶口持有人。
- 額外利息將於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以港元存入客戶之有關合資格戶口內港元交收/按金戶口。存入有關額外利息時,客戶仍須持有有關合資格戶口及港元交收/按金戶口。
- 此優惠不適用於商業理財、私人銀行客戶,優惠亦不可與本行「認購相關投資產品優惠」及本行之其他同類型產品或服務之推廣優惠同時享用,即本行將提供獎賞較高的一項優惠予客戶。
- 除合資格客戶及恒生(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如適用)。
- 優惠由本行提供。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優惠及更改其條款及細則,毋須另行通知。本行對優惠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終決定權,並對所有人士具約束力。
-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文本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文本為準。
- 結構性產品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閣下不應投資在某一結構性產品,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結構性產品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投資目標後,該結構性產品是適合閣下的。結構性產品被界定為複雜產品,投資者應謹慎行事。結構性產品的市值可能出現波動,投資者可能損失其全部投資款項。因此,準投資者在決定投資結構性產品前,應確保其了解結構性產品的性質,並細閱結構性產品的發售文件所載列的風險因素,並在有需要時尋求獨立專業意見。倘若閣下購買結構性產品,則閣下乃倚賴結構性產品的發行人的信用可靠性。
- 流通量風險 - 結構性產品乃為持有直至到期而設計。閣下可能無法在到期前出售閣下的結構性產品。倘閣下試圖在到期前出售結構性產品,閣下收取的金額可能遠遠低於閣下就結構性產品支付的投資金額。
- 閣下倚賴結構性產品發行人的信用可靠性 - 結構性產品構成發行人的一般無抵押非後償合約責任。當閣下購買結構性產品,閣下將倚賴結構性產品發行人而非其他人士的信用可靠性。根據結構性產品的條款及細則,閣下對掛鈎資產的任何發行人並無任何權利。倘有關結構性產品發行人變成資不抵債或違反其於結構性產品項下的責任,在最壞情況下,閣下可能損失全部投資。
- 並不等同於投資掛鈎資產 - 投資結構性產品並不等同於投資掛鈎資產。任何掛鈎資產的市價或水平變動未必會導致結構性產品的市值或閣下於結構性產品的潛在收益或虧損出現相應變動。
- 在進行任何投資之前,投資者應 i) 閱讀並充分理解有關結構性產品的所有銷售文件以及其中的所有風險披露聲明和風險警告; ii) 根據閣下的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和特定需求做出投資決定,並在有需要時及在投資前諮詢閣下的專業顧問。
- 此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結構性產品。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閣下不應投資在該「保本投資存款」,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產品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產品是適合閣下的。投資者於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參閱有關投資類別之重要資料概要、有關條款表、條款及章則以及風險披露聲明。
- 投資者應注意此產品有別於普通定期存款,故不應被視為一般定期存款或其替代品。
- 此產品並非受保障存款,及不會受香港存款保障計劃的保障。
- 投資於此產品須承受本行的信貸風險。
- 人民幣受限於中國政府的外匯管制,故投資者投資於涉及人民幣的「保本投資存款」將要承受人民幣的貨幣風險。
- 此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結構性產品。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閣下不應投資在該「更特息」投資存款,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產品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產品是適合閣下的。投資者於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參閱有關重要資料概要、章則以及風險披露聲明。
- 投資者應注意此產品並不保本及有別於普通定期存款,故不應被視為一般定期存款或其替代品。
- 此產品收益只限於其存款利息面值。投資者之本金及利息將以存款貨幣與掛鈎貨幣兩者中相對貶值者支付。投資者須承擔由貨幣貶值引致的潛在虧損,而虧損亦可能相當重大。如此產品於到期前提取,投資者亦須負擔所需之費用。此等虧損及費用可能減少是項「更特息」投資存款之利息收益及本金。投資者應就其需要諮詢專業意見。有關此產品章則可向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本行」)分行索取。
- 此產品並非受保障存款,及不會受香港存款保障計劃的保障。
- 投資於此產品須承受本行的信貸風險。
- 人民幣受限於中國政府的外匯管制,故投資者投資於涉及人民幣的「更特息」投資存款將要承受人民幣的貨幣風險。
- 債券/存款證乃投資產品。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閣下不應投資於債券/存款證,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債券/存款證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政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債券/存款證是適合閣下的。閣下的中介人有責任確保閣下明白本產品的性質及風險,並確保閣下有足夠財力承擔買賣本產品的風險及潛在損失。
- 債券並非存款,並不應被視為傳統定期存款的代替品。
- 存款證並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
- 購買債券/存款證的投資者須承受債券/存款證發行人及擔保人(如有)的信貸風險。概不保證發行人/擔保人違反還款責任時會獲得保障。在最壞情況下,倘發行人及擔保人(如有)未能於到期時履行其各自在債券/存款證項下的還款責任,閣下可能會損失全部投資款項。
- 人民幣並非可自由兌換的貨幣。因此,投資者買賣以人民幣計值的債券和/或存款證將要承受額外風險 (例如貨幣風險)。
- 以上並非詳盡的風險因素清單。請參閱相關「債券及存款證買賣服務」資料單張項下「風險因素」一節,以了解適用於債券及存款證的其他風險因素。
- 此資料僅並不構成,亦無意作為,也不應被詮釋為專業意見、要約、招攬或建議投資於債券或存款證產品。投資者須注意,所有投資涉及風險(包括可能會損失投資本金),債券或存款證產品之價格可升亦可跌,而所呈列的過往表現資料並不表示將來亦會有類似的表現。投資者須了解不應只根據此資料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因此,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該投資是否適合其本身,包括投資目標、投資經驗、投資年期、財政狀況、承受能力的風險、 稅務後果及特定需要,亦應詳細閱讀相關產品之銷售文件及條款細則(包括當中所載之風險因素之全文)。投資者如對其投資有任何疑問,請諮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 本行並未就此資料所提供的任何一般金融及市場資訊、新聞服務和市場分析、預測及/或意見(「市場資訊」)的公平性、準確性、時限性、完整性或正確性,以及該等市場資訊所依據的基準作出任何明文或暗示的保證、陳述、擔保或承諾,亦不會就使用及/或依賴此資料內所提供的任何市場資訊而負責或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 投資者須自行評估此資料、預測及/或意見的相關性、準確性及充足性,並作出彼等為該等評估而認為必要或恰當的獨立調查。本行並無就其中所述任何投資是否適合或切合任何個別人士的情況作出任何聲明或推薦,亦不會就此承擔任何責任。
- 槓桿式外匯及貴金屬買賣的虧損風險可以十分重大。你所蒙受的虧損可能超過你的最初保證金款額。即使你定下備用買賣指示,例如「止蝕」或「限價」買賣指示,亦未必可以將虧損局限於你原先設想的數額。市場情況可能使這些買賣指示無法執行。你可能被要求一接到通知即存入額外的保證金款額。如你未能在所訂的時間內提供所需的款額,你的未平倉合約可能會被了結。你將要為你戶口所出現的任何逆差負責。因此,你必須仔細考慮,鑑於自己的財務狀況及投資目標,外匯及貴金屬孖展買賣是否適合你。
- 人民幣受中國政府的外匯管制。倘若你的孖展買賣合約涉及離岸人民幣,將要承受人民幣的貨幣風險。
- 透過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可能與透過其他交易系統或平台進行買賣有所不同。你將承受與系統有關的風險,包括硬件及軟件失靈的風險,而可能導致你的指令未能按照你的指示執行,或完全未能被執行。
- 投資涉及風險。上述風險披露並不能披露所有風險。你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必須閱讀及明白所有有關之文件及風險披露聲明(尤其是包含在有關申請表內之風險披露聲明)。
- 如你不確定或不明白槓桿式外匯及貴金屬買賣之性質及所涉及之風險,你應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
- 外匯及貴金屬買賣的風險十分重大。你或會蒙受重大虧損或甚至損失全部最初按金。在某些市況下,你或會發覺平倉困難或甚至不可能將未平倉的FX2買賣合約平倉。你即使定下備用買賣指示,如「止蝕」或「限價」買賣指示,亦未必會使你之虧損局限於其原先設想之數額。在極端情況如市況變動不利你的持倉合約,可能會要求你在短時間內存入額外的按金或支付利息,以維持你的持倉合約。如你未能即時提供所需的按金或支付所需的利息,你的所有未平倉FX2買賣合約可能會在未有進一步通知你的情況下被斬倉。因此,你應根據本身的財務狀況及投資目標,仔細考慮有關外匯及貴金屬買賣安排是否適合你。
- 人民幣受中國政府的外匯管制。倘若你的「FX2買賣合約」涉及離岸人民幣,將要承受人民幣的貨幣風險。
- 透過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可能與透過其他交易系統或平台進行買賣有所不同。你將承受與系統有關的風險,包括硬件及軟件失靈的風險,而可能導致你的指令未能按照你的指示執行,或完全未能被執行。
- 投資涉及風險。上述風險披露並不能披露所有風險。你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必須閱讀及明白所有有關之文件及風險披露聲明(尤其是包含在有關申請表內之風險披露聲明)。
- 如你不確定或不明白外匯及貴金屬買賣之性質及所涉及之風險,你應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
例: 如客戶曾於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認購保本投資存款(但未有認購「更特息」投資存款);並於推廣期內成功認購「更特息」投資存款,客戶可享認購「更特息」投資存款之優惠(假設優惠其他資格條件亦已符合)。
風險披露聲明
結構性產品之風險披露聲明
保本投資存款之風險披露聲明
「更特息」投資存款之風險披露聲明
債券或存款證產品之風險披露聲明
外匯及貴金屬孖展買賣服務風險披露聲明
FX2 - 外匯及貴金屬買賣服務之風險披露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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