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財神駿馬」999.9足金金章投資禮遇之條款及細則(「優惠」):

  1. 推廣期為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2. 優惠適用於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本行」)現有之優越私人理財及優越理財客戶曾經於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7日期間,透過任何綜合帳戶及任何交易途徑認購相關投資產品,並符合下文第3條所列的條款(「合資格客戶」)。
  3. 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間內透過本行任何交易途徑成功認購相關投資產品並累計達到指定投資金額,將獲贈下列禮品:
    相關投資產品 指定累積投資金額
    (港幣或等值之外幣)
    禮品
    基金、結構性產品及/ 或二手市場債券 港幣20,000,000元或以上 財神駿馬999.9足金金章 (6.1 克)^ 一個
  4. 此優惠只適用於:
    成功透過一般認購、「特級基金轉換服務」#、一般基金轉換服務、及 / 或投資融資服務 (戶口號碼尾數為388)認購及 / 或轉換由本行代理之任何基金(但並不包括條款及細則第4項所述之基金)、成功認購之結構性產品(包括本行提供與股票、基金、指數、外匯或利率掛鈎的結構性產品)、成功買入之二手市場債券( 但並不包括條款及細則第4項所述之債券)、成功認購「更特息」投資存款、存款證產品及/或保本投資存款。
  5. 此優惠不適用於經恒生「基金每月投資計劃」認購之基金、經SimplyFund戶口(戶口號碼尾數為384)認購之基金、不設認購費的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及本行不時指定之基金 /基金交易;及不適用於所有經首次公開認購之債券。
  6. 此優惠將分為 4 個階段發放:
    相關投資產品認購累計達到指定投資金額的時段(「認購期」) 發放日
    階段1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026年7月31日或之前
    階段2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026年10月31日或之前
    階段3 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2027年1月31日或之前
    階段4 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027年4月30日或之前
  7. 凡於2026年3月31日(第一階段)/2026年6月30日(第二階段)/2026年9月30日(第三階段)/2026年12月31日(第四階段)截止時間後才收到的有關投資申請,將不會視作認購期內之投資申請,亦不會用作計算認購期內之累積投資金額。於2025年12月31日,有關投資產品申請之截止時間後才收到的投資申請,將不會視作推廣期內之投資申請,亦不會用作計算推廣期內之累積投資金額,有關投資申請並會於下一個交易日才被處理。請注意,不同相關投資產品經不同投資渠道的投資申請之截止時間或各有不同,合資格客戶宜先向本行職員查詢有關投資申請之截止時間。
  8. 有關累積投資金額之闡述:
    • 有關投資產品之累積投資金額以港元計算,並只計算所有優越私人理財及優越理財戶口已完成交易的投資金額,任何已取消或未能成功之投資申請,均不會在釐定累積投資金額時被計算在內。如合資格客戶持有多於一個優越私人理財及優越理財戶口,相關投資產品之累積投資金額將作合拼計算。如於推廣期內,所投資的有關投資產品之報價貨幣為非港元,本行將會按2026 年 3 月(第一階段)/ 2026 年 6 月(第二階段)/ 2026 年 9 月(第三階段)/ 2026 年 12 月(第四階段)最後一個交易日由本行釐定之匯率將有關的投資金額兌換成港元,以計算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的累積投資金額。
    • 於推廣期內,若合資格客戶之有關投資產品買賣或轉換交易被本行全權釐定下定為次數過於頻繁或持有期過短,本行有權於計算有關累積投資金額時拒絕計入相關交易。
  9. 優惠以每個合資格客戶計算。累積投資金額只會以合資格客戶之所有優越私人理財及優越理財戶口的累額投資金額計算。如有關優越私人理財或優越理財戶口為聯名戶口,優惠只適用於第一戶口持有人。每個合資格客戶最多只可獲贈財神駿馬999.9足金金章(6.1克)一個(「禮品」)。
  10. 本行將於2026 年 7月31日(第一階段)/ 2026 年10 月31日(第二階段)/ 2027年 1 月31日(第三階段)/ 2027年 4 月30日(第四階段)或之前通知合資格客戶有關換領詳情。屆時,合資格客戶仍須持有有關優越私人理財或優越理財戶口。
  11. 本行並非禮品之供應商,故此不會承擔此等禮品有關之任何法律責任。本行不會回購財神駿馬999.9足金金章 (6.1 克)。客戶請直接聯絡供應商有關回購詳情。一切有關此等禮品之爭議,均應由客戶與有關供應商自行解決。禮品數量有限,送完即止。禮品不可轉讓或兌換現金。本行保留權利以其他項目代替。
  12. 除另有指明,此優惠不適用於本行商業理財、私人銀行客戶,亦不可與本行之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13. 除客戶及恒生(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4.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15.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16. 有關優惠之詳情,請向本行職員查詢。優惠由本行提供。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優惠及更改其條款及細則,毋須另行通知。本行對優惠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終決定權,並對所有人士具約束力。
  17.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文本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文本為準。

# 有關「特級基金轉換服務」之詳情,請參閱恒生銀行網站>投資>基金超級市場或與本行職員查詢。

基金投資之風險披露聲明

  • 投資者須注意所有投資均涉及風險(包括可能會損失投資本金),投資基金單位價格或價值可升亦可跌,過往表現並不可作為日後表現的指引。投資者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小心閱讀及明白有關基金之銷售文件(包括基金詳情及當中所載之風險因素之全文) 及基金投資客戶須知。基金乃投資產品,而部分涉及金融衍生工具。投資者應仔細考慮自己的投資目標、投資經驗、投資年期、財政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稅務後果及特定需要,亦應了解投資產品的性質,條款及風險。投資者如對其投資有任何疑問,請諮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股票掛鈎投資(ELI)之風險披露

  • 股票掛鈎投資(ELI)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你不應只單獨基於此資料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投資決定是由你自行作出的。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產品時已向你解釋經考慮你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投資目標後,此產品是適合你的,並且你充分理解及願意承擔相關風險,否則你不應投資在某一ELI。
  • ELI被界定為複雜產品,你應謹慎行事。ELI的市值可能出現波動,你可能損失全部的投資金額。因此,你於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確保你理解此產品的性質,並細閱ELI的相關發售文件(包括當中所載的風險因素的全文),並在有需要時尋求獨立專業意見。
  • 流通量風險 - ELI乃為持有直至到期而設計。你可能無法在到期前出售你的ELI。倘你試圖在到期前出售ELI,你收取的金額可能遠低於你的投資金額。
  • 你倚賴ELI發行人的信用可靠性 – ELI構成發行人的一般無抵押非後償合約責任。當你購買股票掛鈎投資,你將倚賴ELI發行人而非其他人士的信用可靠性。根據ELI的條款及細則,你對任何掛鈎股票的任何發行人並無任何權利。倘有關ELI發行人變成資不抵債或違反其於產品項下的責任,在最壞情況下,你可能損失大部份甚至全部投資金額。發行人有權提早終止ELI。
  • 部份股票掛鈎投資於到期時部份保本 - 如你持有ELI至到期且該掛鈎投資並未因其他原因被提早終止。
  • 投資於ELI並不等同於直接投資掛鈎資產。
  • 不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 - 股票掛鈎投資並無於任何證券交易所上市及不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可能沒有活躍或高流通量的二手市場。
  • 以上並非詳盡的風險因素清單。請參閱發售文件。

結構性票據之風險披露

  • 結構性票據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你不應只單獨基於此資料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投資決定是由你自行作出的。除非中介人於銷售此產品時已向你解釋經考慮你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投資目標後,此產品是適合你的,並且你充分理解及願意承擔相關風險,否則你不應投資在某一結構性票據。
  • 結構性票據被界定為複雜產品,你應謹慎行事。結構性票據的市值可能出現波動,投資者可能損失其全部投資款項。因此,你於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確保你理解此產品的性質,並細閱結構性票據的相關發售文件(包括當中所載的風險因素的全文),並在有需要時尋求獨立專業意見。
  • 你倚賴發行人的信用可靠性 - 結構性票據構成發行人的一般無抵押非後償合約責任。當你購買產品,你將倚賴發行人而非其他人士的信用可靠性。根據結構性票據的條款及細則,你對掛鈎資產的任何發行人並無任何權利。倘發行人變成資不抵債或違反其於產品項下的責任,在最壞情況下,你可能損失大部份甚至全部投資。發行人有權提早終止結構性票據。
  • 部份結構性票據於到期時為100%保本 – 倘該結構性票據未因其他原因被提早終止。
  • 投資結構性產品並不等同於直接投資掛鈎資產。
  • 你應注意此產品有別於普通定期存款及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計劃的保障。
  • 不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 - 結構性票據並無於任何證券交易所上市及不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可能沒有活躍或高流通量的二手市場。
  • 以上並非詳盡的風險因素清單。請參閱發售文件。

債券或存款證產品之風險披露聲明

  • 債券/存款證乃投資產品。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閣下不應投資於債券/存款證,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債券/存款證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政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債券/存款證是適合閣下的。閣下的中介人有責任確保閣下明白本產品的性質及風險,並確保閣下有足夠財力承擔買賣本產品的風險及潛在損失。
  • 債券並非存款,並不應被視為傳統定期存款的代替品。
  • 存款證並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
  • 購買債券/存款證的投資者須承受債券/存款證發行人及擔保人(如有)的信貸風險。概不保證發行人/擔保人違反還款責任時會獲得保障。在最壞情況下,倘發行人及擔保人(如有)未能於到期時履行其各自在債券/存款證項下的還款責任,閣下可能會損失全部投資款項。
  • 人民幣並非可自由兌換的貨幣。因此,投資者買賣以人民幣計值的債券和/或存款證將要承受額外風險 (例如貨幣風險) 。
  • 以上並非詳盡的風險因素清單。請參閱相關「債券及存款證買賣服務」資料單張項下「風險因素」一節,以了解適用於債券及存款證的其他風險因素。
  • 此資料僅並不構成,亦無意作為,也不應被詮釋為專業意見、要約、招攬或建議投資於債券或存款證產品。投資者須注意,所有投資涉及風險(包括可能會損失投資本金),債券或存款證產品之價格可升亦可跌,而所呈列的過往表現資料並不表示將來亦會有類似的表現。投資者須了解不應只根據此資料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因此,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該投資是否適合其本身,包括投資目標、投資經驗、投資年期、財政狀況、承受能力的風險、 稅務後果及特定需要,亦應詳細閱讀相關產品之銷售文件及條款細則(包括當中所載之風險因素之全文)。投資者如對其投資有任何疑問,請諮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 本行並未就此資料所提供的任何一般金融及市場資訊、新聞服務和市場分析、預測及/或意見(「市場資訊」)的公平性、準確性、時限性、完整性或正確性,以及該等市場資訊所依據的基準作出任何明文或暗示的保證、陳述、擔保或承諾,亦不會就使用及/或依賴此資料內所提供的任何市場資訊而負責或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 投資者須自行評估此資料、預測及/或意見的相關性、準確性及充足性,並作出彼等為該等評估而認為必要或恰當的獨立調查。本行並無就其中所述任何投資是否適合或切合任何個別人士的情況作出任何聲明或推薦,亦不會就此承擔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