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投资产品之价格可升亦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投资者不应只单独基于本宣传品而作出任何投资决定,而应详细阅读有关投资产品之销售文件及风险披露声明。


风险披露
证券投资之风险披露声明

投资者应注意投资涉及风险,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亦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

投资者应注意投资于不同人民币证券及产品涉及不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货币风险、汇率风险、发行人/交易对手之信贷风险、利率风险、流动资金风险等(如适用))。投资于股市互联 互通北向交易的证券的主要风险包括:

  • 当有关额度用尽时,交易将会受到限制或被暂停。
  • 北向交易只有在两地市场均为交易日时才会开放。投资者应该注意北向交易的开放日期,并因应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在北向交易不开放的期间承担证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 当某一证券被调出北向交易合资格证券范围时,该证券只能被卖出而不能被买入。
  • 若要将本地货币转换为人民币作投资,将需承受汇率风险。

外地证券具有与本地市场证券一般没有关连的其他风险。外地证券之价值或收益(如有)可能较为波动及可能因其他因素而遭受负面影响。持牌人或注册人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 客户资产,是受到有关海外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及规例所监管的。这些法律及规例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及根据该条例制订的规则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关客户资产将 可能不会享有赋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的相同保障。

投资者须注意ETF跟常见的单位信托基金有所不同,许多因素可影响其表现。一般而言,每 ETF 单位的市价可受二级市场中市场供求、流通量及买卖价差等因素影响,而可能显著高于或 低于其每单位的资产净值,每 ETF 单位的市价亦将会于交易日内不断波动。ETF亦跟股票有所不同。投资者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详细阅读有关ETF的销售交件及明白有关ETF的投 资特点与风险等。

投资者不应只单独基于本资料而作出任何投资决定,而应详细阅读有关之风险披露声明。

基金投资服务之风险披露声明
投资者须注意所有投资涉均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投资基金单位价格或价值可升亦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者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小心 阅读及明白有关基金之销售文件(包括基金详情及当中所载之风险因素之全文)及基金投资客户须知。基金乃投资产品,而部分涉及金融衍生工具。投资者应仔细考虑自己的投资目标、 投资经验、投资年期、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税务后果及特定需要,亦应了解投资产品的性质,条款及风险。投资者如对其投资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独立的专业意见。

债券或存款证产品之风险披露声明
债券及存款证乃投资产品。投资决定是由你自行作出的,你应仔细考虑你的投资目标、投资经验、投资年期、财政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税务后果及特定需要,以决定该投资是否适合你。你亦应详细阅读相关产品的销售文件及条款细则(包括当中所载的风险因素的全文) 。你的中介人有责任确保你明白本产品的性质及风险,并确保你有足够财力承担买卖本产品的风险及潜在损失。债券并非存款,并不应被视为传统定期存款的代替品。存款证并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保障。购买债券/存款证的投资者须承受债券/存款证发行人及担保人 (如有) 的信贷风险。概不保证发行人/担保人违反还款责任时会获得保障。在最坏情况下,倘发行人及担保人 (如有) 未能于到期时履行其各自在债券/存款证项下的还款责任,你可能会损失全部投资款项。人民币并非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因此,投资者买卖以人民币计值的债券和/或存款证将要承受额外风险 (例如货币风险) 。以上并非详尽的风险因素清单。 请参阅相关「债券及存款证买卖服务」资料单张项下「风险因素」一节,以了解适用于债券及存款证的其他风险因素。

人民币货币风险
人民币乃受制于汇率风险。客户于兑换人民币至其他货币(包括港币)时将可能受汇率波动而引致损失。有关当局所实施的外汇管制亦可能对适用汇率造成不利的影响。人民币现时并非自 由兑换的货币,可能受制于若干政策、监管要求及/或限制(有关政策、监管要求或限制将不时更改而毋须另行通知)。实际的兑换安排须依据当时的政策、监管要求及/或限制而定。

外币兑换风险
外币兑换涉及汇率风险。将港币兑换外币或外币兑换港币时,可能会因当时外币汇率之波动而出现利润或亏损。

重要事项及免责声明
此宣传品未经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审核。此宣传品所包含的资讯不拟提供作为专业投资或其他意见。此不拟构成投资决定的基础。阁下不应只根据此宣传品所包含的资料和服务而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之前,阁下应先考虑自己的个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的财政状况、投资经验以及投资目标,及应考虑有关投资产品的性质、条款以及风险。阁下需要时应寻求适当之专业意见。

此宣传品不拟提供,亦不应被视为提供法律、税务的意见或投资建议。

如对本行的宣传活动和资料的真实性存疑,请致电客户服务热线作进一步核实。

多元化投资产品及便捷可靠的投资平台,是营商理财不可或缺的一环。因此,恒生为你提供全面的投资服务,随时助你开拓创富蓝图,让贵公司发展更进一步。

 

由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本行」)之商业银行客户如透过恒生商业e-Banking,以其现有证券及/ 或基金户口成功买入合资格港股、美股、A股通股票及/ 或认购合资格基金及/ 或认购合资格债券及/ 或存款证(统称「合资格投资交易」),并达到指定累积交易金额(「合资格客户」),即可享以下所列之证券经纪佣金折扣及/ 或基金认购费回赠及/ 或债券及/ 或存款证认购费回赠:

第一阶段1(2026年5月29日至8月31日) 第二阶段1(202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证券

证券(港股及A股)经纪佣金折扣

级别

每个阶段累积证券交易金额2
(港元或等值)

证券经纪佣金

1

3百万港元以上至5百万港元

0.18%

2

5百万港元以上至1千万港元

0.15%

3

1千万港元以上

0.08%


基金

基金认购费回赠

级别

每个阶段累积基金交易金额3
(港元或等值)

基金认购费回赠

1

1百万港元以上至3百万港元

10%

2

3百万港元以上至5百万港元

20%

3

5百万港元以上

40%


债券及存款证

债券及存款证认购费回赠

级别

每个阶段累积债券及/
或存款证交易金额4
(港元或等值)

债券及/ 或存款证认购费回赠

1

5十万港元以上至1百万港元

20%

2

1百万港元以上至3百万港元

35%

3

3百万港元以上

50%


符合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优惠资格的客户,可获额外1,000港元现金回赠!


注:

  1. 累积交易金额适用于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
  2. 首3百万港元之累积交易金额不享有证券经纪佣金折扣
  3. 首1百万港元之累积交易金额不享有基金认购费回赠
  4. 首5十万港元之累积交易金额不享有债券及存款证认购费回赠
  5. 优惠将以现金回赠的形式提供
  6. 有关详情请参阅优惠条款及细则

客户于第一阶段累积证券交易金额达4百万港元

第一阶段优惠

交易类别

证券

累积交易金额

4百万港元

可享优惠之合资格金额

1百万港元+

可享优惠级别

1

可享证券经纪佣金

0.18%

+备注:首3百万港元之累积交易金额不享有证券经纪佣金折扣


客户再于第二阶段认购存款证4百万港元

第二阶段优惠

交易类别

存款证

累积交易金额

4百万港元

可享优惠之合资格金额

3百5十万港元*

可享优惠级别

3

可享存款证认购费回赠

- 首2百5十万港元 (可享级别2): 35%
- 余下之1百万港元 (可享级别3): 50%

*备注:首5十万港元之累积交易金额不享有存款证认购费回赠


客户于第一阶段及第一阶段均符合优惠资格,可获额外1,000港元现金回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