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投保指定人壽保險計劃獲尊貴典藏吉祥金馬擺件(「此推廣」)之條款及細則:

  1. 此推廣之申請日期由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2. 此推廣適用於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恒生銀行」)的個人客戶(「特選客戶」),不適用於恒生銀行的公司客戶。
  3. 此推廣只適用於以下人壽保險計劃(「指定人壽保險計劃」):
    1. 「進息保」全保證人壽保險計劃;
    2. 「精選五年」人壽保險計劃(港元)/(美元)。
  4. 受本條款及細則所限,特選客戶若符合以下條件(「合資格保單持有人」),可獲贈禮品:
    1. 於推廣期內經恒生銀行網頁成功遞交任何指定人壽保險計劃之投保申請(「合資格投保申請」);及
    2. 完成合資格交易。
  5. 「合資格交易」指任何滿足以下條件的成功合資格投保申請:
    1. 相關保單(「合資格保單」)之保費繳交頻率須為年繳保費及或合計保費;
    2. 該合資格保單之簽發日期必須於2026年 4月 30 日或之前;及
    3. 該合資格保單於相關冷靜期後持續有效至少45天(包括第45日)並於禮品派發時仍然持續有效。
    任何無入賬、已被取消或被退款的合資格保單之投保申請均不符合此推廣的資格。
  6. 受本條款及細則所限,每位合資格保單持有人的所有合資格保單之全期所需保費達到下列要求,可獲得相應包金生肖擺件乙座(「禮品」):
    全期所需保費
    (未扣除相關保費折扣(如有)前)
    尊貴典藏吉祥金馬擺件
    HKD200,000 - HKD499,999 精巧款
    HKD500,000 - HKD999,999 雅致款
    HKD1,000,000 - HKD1,499,999 經典款
    HKD1,500,000 - HKD1,999,999 珍寶款
    HKD2,000,000或以上 至尊款
  7. 每名合資格保單持有人在此推廣僅可獲一次禮品。如合資格保單持有人於推廣期內成功進行超過一單合資格交易,所有相關合資格保單之全期所需保費(未扣除相關保費折扣(如有)前)將被計算在此推廣中。
  8. 恒生銀行將於2026年7月31日或之前郵寄金件換領信(「換領信」)致合資格保單持有人。
  9. 合資格保單持有人須確保留存於恒生保險有限公司(「恒生保險」)之地址為最新及準確無誤。若因合資格保單持有人所提供的聯絡資料不正確或換領信未能成功發出,以致合資格保單持有人未能收到換領信(因恒生銀行及/或恒生保險之失誤除外),恒生銀行將不再另外補發換領信,而該名合資格保單持有人將視作放棄禮品。
  10. 合資格保單持有人須小心保管換領信;如發生遺失、被竊或損毀等情形,一律不予重新補發。
  11. 合資格保單持有人須根據換領信內的指示於指定日期之前兌換禮品,否則將視作放棄禮品。
  12. 恒生銀行及恒生保險並非禮品的供應商,不會承擔任何有關禮品的法律責任。有關禮品的所有事宜由供應商全權負責。任何因有關任何禮品引起的爭議須由客戶與有關供應商解決。
  13. 恒生銀行保留隨時更改或轉換禮品為其他獎賞予合資格保單持有人之權利,毋須另行通知及毋須提供任何原因,而其他獎賞之形式及/或價值可能與原先獎賞不同。
  14. 除非恒生銀行另有説明,在任何情況下,已兌換的獎賞均不得更改或取消,亦不得轉讓或兌換成現金或其他禮品或優惠。
  15. 受制於此推廣所述之條款及細則,只有是特選客戶、且其合資格保單在冷靜期屆滿並於禮品派發時仍然有效的合資格保單持有人,才符合享有此推廣資格。
  16. 任何最後被取消、退回或被發現為虛假之交易將被視為不合資格交易及不符合此推廣資格。
  17. 恒生保險有權根據合資格保單持有人及/或受保人於投保時所提供之資料而決定是否接受有關之投保申請。
  18. 此推廣由恒生銀行及恒生保險共同提供。恒生銀行及恒生保險有權隨時及不時更改、撤銷或取消此推廣及/或禮品及修改或更改其任何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及毋須提供任何原因。
  19. 恒生銀行及恒生保險就有關此推廣及禮品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並對所有人士具約束力。如有任何爭議,概以恒生銀行及恒生保險之決定為準。
  20. 除合資格保單持有人、恒生銀行(包括它的繼承人及受讓人)及恒生保險(包括它的繼承人及受讓人)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21.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法律詮釋。
  22.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23.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文本如有歧異,概以英文本為準。

有關指定人壽保險計劃之詳盡內容、條款、細則、不保事項、重要說明及產品風險,請參閱有關計劃之產品冊子並概以保單條款為準。

以上指定人壽保險計劃均由恒生保險承保。恒生保險已獲香港保險業監管局授權於香港經營,並受其監管。恒生銀行為恒生保險之授權保險代理機構,獲恒生保險授權分銷上述計劃。上述計劃乃恒生保險而非恒生銀行的產品。投保上述計劃須向恒生保險支付保費,恒生保險會向恒生銀行就銷售上述計劃提供佣金及業績獎金,而恒生銀行目前所採取之銷售員工花紅制度已包含員工多方面之表現,並非只著重銷售金額。

如客戶於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保險產品交易時與恒生銀行產生合資格爭議(定義見有關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的職權範圍),恒生銀行將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對於有關保險產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則請客戶與恒生保險直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