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入合資格交易所買賣基金(“ETF”)或/及買賣美股尊享額外4%港元及美元儲蓄年利率優惠(「此優惠」)
優惠資格- 此優惠之推廣期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推廣期」)。
- 此優惠只適用於在推廣期內經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本行」)各證券交易渠道成功完成「合資格ETF」(如條款3所述)買入交易或/及「合資格美股」(如條款4所述)買入/賣出交易(「合資格證券交易」),並持有本行有效個人綜合戶口(包括優越私人理財、優越理財、優進理財及綜合戶口)之客戶(「合資格客户」)。
- 「合資格ETF」指於推廣期內所有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並以港元、美元或人民幣為交易貨幣之ETF。
- 「合資格美股」指推廣期內於紐約證券交易所 (NYSE)、納斯達克證券 (NASDAQ)、美國證券交易所 (AMEX) 及紐交所群島交易所 (NYSE ARCA) 市場買賣的普通股(認股證除外)、交易所買賣基金及美國預託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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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格證券交易」並不包括下列交易:
- 任何槓桿及反向產品(即以槓桿及反向產品相關證券代號編配於聯交所上市之股票)、以非港元/人民幣/美元交收之ETF、透過恒生股票每月投資計劃買入之交易及新股認購;及
- 享有SimplyStock的證券客戶於推廣期內之曆月買入合資格ETF/合資格美股,其於該曆月就SimplyStock所支付的港幣30元月費所涵蓋之證券交易(即每月港幣300,000元之每月交易金額)不適用於此優惠;及
- 如證券客戶於推廣期內,有關合資格證券交易實際繳付之經紀佣金為$0佣金(包括但不限於就其他證券優惠而不需支付經紀佣金之交易,例如使用投資快擦擦賞股票佣金券),該交易將不會被計算為合資格證券交易及不適用於此優惠。實際支付之經紀佣金並不包括證券保管費、買入證券存入費、代理人服務費以及第三者徵收之費用如交易徵費、印花稅及交易費等。
優惠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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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本條款及細則所限,根據以下時序表,合資格客戶於「合資格存款戶口」之「合資格增長結餘」達最低等值港元5,000或以上,其「合資格增長結餘」便可於相應的「指定存款資金增長期」享有額外4%港元及美元儲蓄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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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序表
合資格證券交易時期 指定存款資金增長期 (A) 指定存款對比日期 (B) 現金獎賞存入日期 2026年1月 2026年2月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6月30日或之前 2026年2月 2026年3月 2026年1月31日 2026年3月 2026年4月 2026年2月28日 - 「合資格存款戶口」包括合資格客戶名下所有以單名及聯名第一戶主持有的港元及美元的儲蓄及往來存款戶口。為免生疑問,合資格存款戶口並不包括定期存款戶口。
- 額外利息(「現金獎賞」)將按每年360日為基準以單息計算。本行將以合資格增長結餘計算合資格客戶可獲之額外利息,當中美元的合資格增長結餘將根據2026年4月30日由本行決定的匯率換算成等值港元金額以計算額外利息。
- 本行保留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此優惠之絶對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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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每個「(A)指定存款資金增長期」的「合資格增長結餘」,其計算方式為:
「(A) 指定存款資金增長期」的合資格存款戶口每日平均結餘減去根據條款6i所示之相應「(B) 指定存款對比日期」的合資格存款戶口總結餘。
- 可享額外4%特惠儲蓄年利率之「合資格增長結餘」金額上限為根據條款6i所示之相應「合資格證券交易時期」的「合資格證券交易」的交易總額(上限」)。超出上限的資金並不適用於此優惠,有關資金只可享現行儲蓄年利率(現行儲蓄年利率只適用於港元及美元的儲蓄存款戶口)。為計算上限,以人民幣或美元為交易貨幣的合資格證券交易將根據2026年4月30日由本行決定的匯率轉換為港元以用於計算可享此優惠之金額上限。
- 如客戶的合資格存款戶口於「指定存款對比日期」的總結餘為負數或於當時並未持有任何本行之銀行戶口,於計算合資格增長結餘時,有關結餘將被視為零。
- 如客戶於星期一至五晚上9時或星期六晚上6時後進行資金轉帳,或於本行截數時間後存入支票,有關存款結餘變更將於下一個工作天生效。所有存款結餘均以本行紀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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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計算合資格增長結餘(僅供參考)
情景1:
假設客戶於2026年1月成功執行一筆合資格證券交易,於同月存入新資金,並於指定存款資金增長期維持有關新資金:日期 交易 等值港元之交易金額 存款結餘之等值港元金額 2025年12月31日 不適用 不適用 $100,000 2026年1月20日 買入合資格ETF之交收而提取資金 -$50,000 $50,000 2026年1月25日 支票存入資金 +$100,000 $150,000 2026年1月26日至
2026年2月28日無交易 不適用 $150,000 2026年2月存款每日平均結餘: ($150,000 x 28 日 / 28日) = $150,000 2月份合資格增長結餘 (上限為1月合資格證券交易總額):
= 2月存款每日平均結餘 - 12月31日存款結餘
= $150,000 - $100,000
= $50,000情景2:
假設客戶於2026年1月成功執行合資格證券交易,並於2026年2月存入新資金:日期 交易 等值港元之交易金額 存款結餘之等值港元金額 2025年12月31日 不適用 不適用 $100,000 2026年1月20日 買入合資格ETF之交收而提取資金 -$40,000 $50,000 買入合資格美股之交收而提取資金 -$10,000 2026年2月4日 支票存入資金 +$150,000 $200,000 2026年2月13日 買入合資格美股之交收而提取資金 -$50,000 $150,000 2026年2月19日 賣出合資格ETF之交收而存入資金 +$30,000 $180,000 2026年2月存款每日平均結餘: (計算方法詳見下圖) = $166,071 2月份合資格增長結餘 (上限為1月合資格證券交易總額):註:可享額外儲蓄年利率之「合資格增長結餘」金額為$50,000(上限為於1月的合資格證券交易總額$40,000+$10,000)
= 2月存款每日平均結餘 - 12月31日存款結餘
= $166,071 - $100,000
= $66,071
- 受本條款及細則所限,本行將根據條款6i所示之現金獎賞存入日期存入現金獎賞至每位合資格客戶的港元合資格存款戶口內。於存入現金獎賞時,每位合資格客戶必須仍然持有有關之證券戶口及有效的港元合資格存款戶口,否則將視作放棄獲贈相關現金獎賞之權利。
- 除另有註明外,於本條款及細則所述之優惠不可與本行證券服務之其他優惠及相同貨幣之其他儲蓄優惠同時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存款掛鈎按揭貸款計劃)。
-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文本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文本為準。
- 優惠不適用於商業客戶、私人銀行客戶、本行職員及享有特別優惠之人士。
- 除相關證券客戶及本行(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如適用)。
- 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此優惠及更改其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本行對此優惠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終決定權,並對所有人士具約束力。
重要風險警告
投資於交易所買賣基金(「ETF」) 的風險
投資者須注意ETF跟常見的單位信託基金有所不同,許多因素可影響其表現。一般而言,每 ETF 單位的市價可受二級市場中市場供求、流通量及買賣價差等因素影響,而可能顯著高於或低於其每單位的資產淨值,每 ETF 單位的市價亦將會於交易日內不斷波動。ETF亦跟股票有所不同。投資者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詳細閱讀有關ETF的銷售交件及明白有關ETF的投資特點與風險等。
投資於外地證券的風險
外地證券具有與本地市場證券一般沒有關連的其他風險。外地證券之價值或收益(如有)可能較為波動及可能因其他因素而遭受負面影響。持牌人或註冊人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是受到有關海外司法管轄區的適用法律及規例所監管的。這些法律及規例與《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及根據該條例制訂的規則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關客戶資產將可能不會享有賦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的相同保障。
人民幣貨幣風險
人民幣乃受制於匯率風險。客戶於兌換人民幣至其他貨幣(包括港幣)時將可能受匯率波動而引致損失。有關當局所實施的外匯管制亦可能對適用匯率造成不利的影響。人民幣現時並非自由兌換的貨幣,可能受制於若干政策、監管要求及/或限制(有關政策、監管要求或限制將不時更改而毋須另行通知)。實際的兌換安排須依據當時的政策、監管要求及/或限制而定。
外幣兌換風險
外幣兌換涉及匯率風險。將港幣兌換外幣或外幣兌換港幣時,可能會因當時外幣匯率之波動而出現利潤或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