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应注意投资涉及风险,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投资者不应只单独基于本资料而作出任何投资决定,而应详细阅读有关之风险披露声明。

I.一般条款及细则

  1. 除另有注明外,于本条款及细则所述之优惠不可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本行」)证券服务之其他优惠同时使用。
  2. 本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文本如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文本为准。
  3. 优惠不适用于商业客户、私人银行客户、本行职员及享有特别优惠之人士。
  4. 除相关证券客户及本行(包括其继承人及受让人)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5.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诠释。
  6. 本条款及细则受现行监管规定约束 (如适用)。
  7. 本行保留权利随时暂停、更改或终止下列优惠及更改其条款及细则,而毋须另行通知。本行对下列优惠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终决定权,并对所有人士具约束力。

指定条款及细则

适用于新证券客户 (第I部份)

I.买卖港股美股或股市互联互通证券3个月无上限$0经纪佣金

  1. 本第I部份所述优惠之推广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推广期」)。
  2. 此优惠只适用于在推广期内成功开立本行综合户口内之证券户口(个人/联名)(「新证券户口」)的客户,而新证券户口之所有户口持有人须于开户前6个月内未曾持有任何本行证券户口(个人/联名)(「新证券客户」)。如新证券客户于推广期内开立多于一个新证券户口,则只有开户日期最早的新证券户口可享下列优惠。本行对可享优惠之新证券户口保留最终决定权。
  3. 此优惠之交易期不少于3个历月,即新证券户口开户日起计至第3个历月之最后一个历日(「交易期」),详见下表:

    开户日

    交易期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开户日 – 2025年7月31日

    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开户日 – 2025年8月31日

    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开户日 – 2025年9月30日

 

  1. 优惠只适用于新证券客户于交易期内,以新证券户口经本行各网上交易渠道(包括恒生投资快应用程式(「恒生投资快」)、恒生个人e-Banking或恒生个人Mobile App)成功完成之港股、股市互联互通证券及/或美股(定义见第13点)买入或卖出交易(请注意,美股买卖交易只能透过恒生投资快进行)(「合资格证券交易」)。可享优惠之合资格证券交易不限次数及每单合资格证券交易不设最低交易金额。
  2. 合资格享有SimplyStock收费的新证券客户可同时享有此优惠,SimplyStock之港币30元月费于交易期内可获豁免。
  3. 「港股」是指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巿之港币及人民币计价证券。 「股市互联互通证券」是指可于沪港通/深港通北向交易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A股/交易所买卖基金 (ETF)。 「美股」指于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纳斯达克证券(NASDAQ)、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 及纽交所群岛交易所(NYSE ARCA) 市场买卖的普通股(认股证除外)、交易所买卖基金及美国预托证券。
  4. 合资格证券交易并不包括本地买卖之海外证券、任何以非港币或人民币结算之上巿证券(美股除外)、i-Shares、外汇基金票据、香港国际机场零售债券、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零售债券/通胀挂钩债券/银色债券/政府绿色债券、透过恒生「股票每月投资计划」买入/卖出之交易及新股认购。
  5. 优惠以个别户口计算。客户须就所有合资格证券交易先支付标准经纪佣金(即交易金额之0.25%,每单交易最低收费为港币100元/人民币85元,或每股US$0.015,每单交易最低收费为US$15(视情况而定))(「标准经纪佣金」)(合资格享有SimplyStock收费的新证券客户须先支付有关之经纪佣金及SimplyStock之港币30元月费(如适用))。本行将于2025年11月30日或之前,将可获减免之合资格证券交易的经纪佣金及可获豁免之SimplyStock月费(如适用)(合称「减免金额」)存入新证券户口之港币/人民币/美元交收户口。减免金额之计算是根据就合资格证券交易实际支付之经纪佣金(即标准经纪佣金扣除于交易期内就其他证券优惠所获之经纪佣金减免金额(如有))及实际支付之SimplyStock月费(如适用)。合资格证券交易的实际支付之经纪佣金并不包括证券保管费、买入证券存入费、代理人服务费以及第三者征收之费用如交易征费、印花税及交易费、经手费、证管费、过户费、资本增值税、SEC费及金融交易税等。于存入减免金额时,客户仍须持有新证券户口及其港币、人民币及/或美元交收户口。
  6. 此优惠乃证券买卖之经纪佣金减免。

适用于现有及新证券客户 (第II, III 及 IV部份)

II.存入港股高达港币12,000元现金奖赏

  1. 港股 (定义见第20点) 存入期(「存入期」)如下:
    • 新证券客户 (定义见第9点): 由新证券户口开户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 现有证券客户 (持有本行证券户口的客户,不包括新证券客户): 由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 新/现有证券客户于存入期内,成功经中央结算或以实货存入港股至新/现有证券户口,于同一新/现有证券户口所累积存入之港股市值每满港币300,000元,该新/现有证券户口可获港币400元现金奖赏。优惠以个别户口计算,每个新/现有证券户口最多可获之现金奖赏金额如下:

    现金奬赏 (按综合户口类别)

    优越私人理财

    优越理财

    优进理财或其他综合户口

    新证券客户

    港币12,000元

    港币6,000元

    港币3,600元

    现有证券客户

    港币3,600元

    累积存入之港股市值将按2025年7月31日之收市价计算而不包括本行证券户口间之拨货。若于存入期内累积存入之港股市值(按2025年7月31日之收市价计算)不足港币300,000元,或超过港币300,000元但不足其倍数之累积存入股票市值,均不可享此优惠。可获现金奖赏的价值是固定的,即为港币400元或其倍数,视乎累积存入市值而定。 有关人民币计价之港股存入,其人民币累积存入市值将按本行于2025年7月31日所厘定的汇率换算为港币以计算就此优惠下可获之现金奖赏金额(如有)。
  3. 若新/现有证券客户于2025年8月31日或之前曾经由新/现有证券户口将任何证券以实货提取或拨货至其他证券户口(不论本行或非本行之证券户口),该新/现有证券户口将不会获赠现金奖赏。
  4. 「港股」指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巿之港币及人民币计价证券。此优惠并不适用于本地买卖之海外证券、任何以非港币或人民币结算之上巿证券、i-Shares、外汇基金票据、香港国际机场零售债券、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零售债券/通胀挂钩债券/银色债券/政府绿色债券,该等证券之存入价值并不会被计算于港股市值内。
  5. 本行将于2025年11月30日或之前将现金奖赏存入新/现有证券户口之港币交收户口。于本行存入现金奖赏时,新/现有证券客户仍须持有该新证券户口及其港币交收户口。

III.豁免港股新股认购手续费

  1. 本第III部份所述优惠之推广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推广期」)。
  2. 此优惠只适用于港股新股认购。 「港股」指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巿之港币计价证券。此优惠并不适用于本地买卖之海外证券、任何以非港币结算之上巿证券、i-Shares、外汇基金票据、香港国际机场零售债券、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零售债券/通胀挂钩债券/银色债券/政府绿色债券,该等证券之存入价值并不会被计算于港股市值内。
  3. 除另有注明外,豁免认购新股手续费优惠不可与本行证券服务之其他新股认购手续费优惠同时使用。
  4. 本行证券客户于推广期内经网上渠道(包括恒生投资快及恒生个人e-Banking)以本行证券户口委托本行以黄表或贷款形式认购新股,并于扣款日(即个别新股之公开认购截止日,及必须于推广期内) 已成功扣款之新股认购申请,可获豁免新股认购手续费(一般收费为每次申请港币100元及不包括以一口价或任何贷款形式申请之利息部份)。此优惠并不适用于任何以非港币结算之新股认购。此港股新股认购手续费优惠乃即时豁免优惠,本行证券客户仍须就有关新股认购缴付1%经纪佣金及第三者征收费用 (如交易征费、印花税及交易费等) 。

 

IV. 恒生股票每月投资计划 首年手续费减免

  1. 本第IV部份所述优惠之推广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推广期」)。
  2. 客户于推广期内以股票每月投资计划户口(「合资格户口」) 经恒生个人e-Banking开立全新恒生股票每月投资计划(「合资格股票计划」)(不包括更改现有之股票每月投资计划),并须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减免有关合资格股票计划首年的股票手续费(「合资格股客户」):
    1. 于开立有关合资格股票计划当日之前3个月内未曾以同一合资格户口开立及/或取消同一股票之每月投资计划及
    2. 由开立有关合资格股票计划后紧接之第一个月份起计,成功于供款日以直接付款授权完成缴付连续12个历月之所需供款
  3. 优惠以个别户口计算。就每个合资格户口,不限可享此优惠之合资格股票计划数目及手续费豁免金额。合资格客户于合资格股票计划首次供款后的连续12个历月内(包括首次供款)若终止其合资格股票计划,或因任何原因未有供款而导致合资格股票计划被终止,就此合资格股票计划之优惠将会被取消。之后若合资格客户于同一合资格户口以同一股票重新开立之股票每月投资计划,此优惠亦不适用。
  4. 合资格客户须就合资格股票计划之每月供款先缴付手续费(按月供股票计划供款之0.25%计算,最低收费为HKD50) 。就每个合资格户口,获减免之手续费金额(「减免金额」)将为 连续12个历月内实际缴付手续费之总额。本行将于2026年8月31日或之前将减免金额 以现金回赠方式存入合资格户口之相关港元交收户口内。于存入减免金额时,合资格客户仍须持有该合资格户口、其交收户口及合资格股票计划仍须有效,否则客户将不会享有现金回赠。

 

重要风险警告

投资于股市互联互通北向交易的证券的风险

投资者应注意投资于不同人民币证券及产品涉及不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货币风险、汇率风险、发行人/交易对手之信贷风险、利率风险、流动资金风险等(如适用))。投资于股市互联互通北向交易的证券的主要风险包括:

  • 当有关额度用尽时,交易将会受到限制或被暂停。
  • 北向交易只有在两地市场均为交易日时才会开放。投资者应该注意北向交易的开放日期,并因应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在北向交易不开放的期间承担证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 当某一证券被调出北向交易合资格证券范围时,该证券只能被卖出而不能被买入。
  • 若要将本地货币转换为人民币作投资,将需承受汇率风险。

投资于外地证券的风险

外地证券具有与本地市场证券一般没有关连的其他风险。外地证券之价值或收益(如有)可能较为波动及可能因其他因素而遭受负面影响。持牌人或注册人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是受到有关海外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及规例所监管的。这些法律及规例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 及根据该条例制订的规则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关客户资产将可能不会享有赋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的相同保障。

投资于交易所买卖基金(「ETF」) 的风险

投资者须注意ETF跟常见的单位信托基金有所不同,许多因素可影响其表现。一般而言,每 ETF 单位的市价可受二级市场中市场供求、流通量及买卖价差等因素影响,而可能显著高于或低于其每单位的资产净值,每 ETF 单位的市价亦将会于交易日内不断波动。ETF亦跟股票有所不同。投资者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详细阅读有关ETF的销售交件及明白有关ETF的投资特点与风险等。

人民币货币风险

人民币乃受制于汇率风险。客户于兑换人民币至其他货币(包括港币)时将可能受汇率波动而引致损失。有关当局所实施的外汇管制亦可能对适用汇率造成不利的影响。人民币现时并非自由兑换的货币,可能受制于若干政策、监管要求及/或限制(有关政策、监管要求或限制将不时更改而毋须另行通知)。实际的兑换安排须依据当时的政策、监管要求及/或限制而定。

外币兑换风险

外币兑换涉及汇率风险。将港币兑换外币或外币兑换港币时,可能会因当时外币汇率之波动而出现利润或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