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賞飛大抽獎」活動(「抽獎活動」)之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為2025年5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2. 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恒生」)客戶需為恒生信用卡、聯營卡或消費卡(「合資格信用卡」)主卡客戶(「合資格客戶」)方可於推廣期內消費並獲得抽獎機會,惟不適用於附屬卡、恒生保柏卡、美元Visa金卡、人民幣信用卡、銀聯人民幣鑽石商務卡、e-shopping萬事達卡及專享卡。
  3. 合資格客戶需於推廣期內設定透過流動電話短訊及電郵渠道接收恒生最新優惠、推廣及服務資訊以獲得參與抽獎活動之機會。
  4. 合資格零售簽賬包括於推廣期內以合資格信用卡以實體卡或流動支付於本地、海外或網上完成的淨額零售簽賬,其中並不包括透過恒生e-Banking「網上繳費服務」繳費(包括但不限於繳交水費、電費、保險費、其他銀行及信用卡賬項等)、交稅、所有Alipay及WeChat Pay之簽賬、電話 / 傳真訂購(包括繳費及購物)、於香港以外的銷售點(就網上交易而言,指商戶的登記及/或結算所在地)所進行的港幣交易(「DCC交易」)、購買禮券、結餘轉戶、分拆簽賬、「八達通自動增值」款項(包括透過電子錢包或任何其他途徑增值Smart Octopus)、購買及 / 或充值儲值卡或透過電子錢包的簽賬交易、於金融機構 / 非金融機構購買產品 / 服務的交易(包括但不限於外滙、滙票、旅行支票、存款及過數 / 轉賬及Plus500、IG.com等交易平台之簽賬)、兌換籌碼、自動轉賬、現金透支、現金透支手續費、信用卡年費、卡類手續費、財務費用、逾期費用及常行付款授權指示之交易(「合資格交易」)。任何被發現為虛假交易、未誌賬、取消或退款的交易,皆為不合資格之交易及不適用於本活動及不會獲取抽獎機會。
  5. 恒生將根據 VISA 國際組織、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銀聯國際或個別商戶之收單銀行的商戶編號或交易類別釐定及全權酌情決定合資格零售簽賬及界定合資格商戶編號。客戶於進行簽賬交易前,恒生恕不負責澄清該項交易可否獲享抽獎機會。恒生保留合資格交易的最終決定權。
  6. 合資格客戶若持有多於一張合資格信用卡,合資格信用卡主卡的所有合資格交易將合併計算。
  7. 合資格客戶須以合資格信用卡主卡於推廣期內致電2998 6000或經網上登記網頁成功登記1次,方可享參加抽獎活動。完成登記後,客戶將獲發1個登記參考編號並以此為準。客戶亦可透過恒生個人流動理財服務應用程式內 +FUN Centre登記(登入恒生個人流動理財服務應用程式,從左列選擇「卡類 」>「 +FUN Centre 」> 選擇此抽獎活動並進行登記)。如客戶重複登記,將以其首次之成功登記為準。合資格交易只計算由成功登記日起至推廣期完結日內之合資格簽賬。
  8. 除特別註明外,合資格本地、海外或網上完成的零售簽賬交易包括但不限於:
    1. 合資格網上購物交易包括憑合資格信用卡於網上以港幣或外幣付款之簽賬,外幣付款之簽賬金額以簽賬貨幣之金額折算為港幣並已誌賬於信用卡月結單上的港幣金額爲準;
    2. 合資格海外簽賬交易包括憑合資格信用卡於海外進行之外幣簽賬並不包括動態貨幣轉換之交易, 外幣付款之簽賬金額以簽賬貨幣之金額折算為港幣並已誌賬於信用卡月結單上的港幣金額爲準;
    3. 合資格流動支付交易包括使用已成功加入恒生認可的Apple Pay、Google PayTM、Samsung Pay及雲閃付App (「流動支付服務」)之合資格信用卡並使用流動支付服務以港幣付款之簽賬。
  9. 當商戶付款系統不能處理個別信用卡類別時,有關流動支付服務供應商(「流動支付服務供應商」)及有關商戶可能會不接受有關合資格信用卡,詳情請向有關流動支付服務供應商或有關參與商戶查詢。以合資格信用卡使用流動支付服務須受流動支付服務信用卡會員合約附錄之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瀏覽hangseng.com/mobilepayment。
  10. 所有合資格簽賬須於每階段之消費簽賬期內完成及於每階段之消費簽賬期後14 日曆日或之前已誌賬於有關信用卡戶口內。
  11. 合資格交易以簽賬淨值計算,簽賬淨值為合資格信用卡之最後簽賬金額,如使用折扣優惠、+FUN Dollars、yuu積分或 Merchant Dollars (如適用) 均不會計算入簽賬淨值。
  12. 合資格客戶使用合資格信用卡進行合資格交易,每一階段總合資格淨額消費簽賬滿港幣3,000或以上,則以每港幣500獲得抽獎機會1次 (如消費簽賬額為港幣3,000,則獲得6次抽獎機會)。
  13. 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内成爲PayDay+出糧戶口客戶將可在每階段額外獲得5次抽獎機會。PayDay+出糧戶口客戶之定義須受恒生PayDay+ 優惠推廣 – 額外5次抽獎機會之指定條款及細則約束。
  14. 所有客戶所獲得之抽獎機會必須經恒生核對其有關之交易紀錄,方可作實。如有任何爭議,將以恒生之紀錄為準。
  15. 在任何情況下,所有登記恕不能更改或取消。客戶必須保留每項已誌賬之簽賬存根正本,如有任何爭議,恒生保留要求客戶出示簽賬存根正本以作核實之權利,已遞交給恒生的簽賬存根將不獲發還。
  16. 恒生對合資格交易有絕對酌情權及最終決定權。
  17. 本活動所涉及之產品、服務及資訊均由有關商戶直接售賣及提供給客戶,因此,所有有關責任及義務亦由有關商戶全權負責。
  18. 恒生將於合資格客戶中每次由電腦隨機抽出得獎者(「得獎者」)。每位合資格客戶於每階段最多可獲得1張香港航空有限公司 (「香港航空」)來回經濟艙機票(不含稅項及附加費)(「獎品」),以及於推廣期内最多可獲得8張香港航空來回經濟艙機票。
    消費簽賬期 名額 公開得獎日期 航班目的地
    第一階段 2025年5月16日至6月15日 31 2025年8月31日前 首爾
    第二階段 2025年6月16日至7月15日 30 2025年9月30日前 大阪
    第三階段 2025年7月16日至8月15日 31 2025年10月31日前 東京
    第四階段 2025年8月16日至9月15日 31 2025年11月30日前 曼谷
    第五階段 2025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 30 2025年12月31日前 詳情稍後於推廣專頁
    (hangseng.com/promotion)公佈
    第六階段 2025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 31 2026年1月31日前
    第七階段 2025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 30 2026年2月28日前
    第八階段 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 31 2026年3月31日前
  19. 每一階段之得獎名額相等於相關推廣期内之日曆日數目。
  20. 得獎者將於相關階段之得獎日期後收到由恒生銀行發出之本地短訊及/或電郵通知得獎結果及換領詳情。客戶亦可於公開得獎日期參閱推廣專頁(hangseng.com/promotion) ,查閱有關得獎名單。
  21. 得獎者需於獎品發放時設定透過流動電話短訊及電郵渠道接收恒生最新優惠、推廣及服務資訊。
  22. 得獎者之信用卡戶口於獎品發放時必須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
  23. 獎品兌換將不適用於指定日期,並須受相關條款及細則約束(如適用)。如對香港航空機票有任何查詢,請聯絡香港航空客戶服務中心,香港特別行政區+852 3916-3666。
  24. 如因任何電訊網絡的通訊或技術問題、故障、意外或其他原因,例如客戶之電郵地址或收取本地短訊的號碼不正確或並未於恒生銀行系統進行更新,至使得獎者未能收取此活動的得獎電郵或本地短訊,恒生概不負責。
  25. 此活動由恒生提供。恒生保留隨時更改抽獎活動條款及細則之權利,毋須事先通知。如有關本活動任何爭議,恒生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26. 恒生非香港航空機票之供應商,恒生將不會就香港航空的貨品、服務或資料所引起或與有關的事宜負上任何責任,亦不會作任何形式之賠償。如對香港航空機票有任何查詢,請聯絡香港航空客戶服務中心,香港特別行政區+852 3916-3666。
  27. 除客戶及恒生銀行(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 或享有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28.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29.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30.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文本如有歧異,概以英文本為準。


註:
  • 恒生消費卡戶口並不獲計算利息。恒生消費卡戶口之結餘並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
  • Apple Pay為Apple Inc.商標,已於美國及其他國家/地區註冊。
  • Google Pay為Google Inc.的商標。
  • Samsung Pay是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的註冊商標。
  • 雲閃付App、銀聯標誌及“銀聯”均為中國銀聯或銀聯國際商標。


「恒生PayDay+ 優惠推廣 – 額外5次抽獎機會之指定條款及細則

  1. PayDay+出糧戶口客戶將可在「日日賞飛大抽獎」活動每階段額外獲得5次抽獎機會。
  2. 除另有特別註明外,PayDay+出糧戶口客戶是指符合以下要求的個人客戶:
    1. 於推廣期内透過本行之港元儲蓄/港元往來存款戶口成功設立/使用PayDay+出糧戶口服務,並於每月維持「合資格出糧紀錄」至獎賞期結束(「合資格出糧客戶」)。「合資格出糧紀錄」指僱主以自動轉賬方式由公司戶口直接存入薪金至客戶於本行的港元儲蓄/港元往來存款戶口內,薪金必須為港元(「出糧戶口」)。客戶的合資格出糧客戶身份會在錄得合資格出糧紀錄的下一個月份的第七個工作日更新。就本推廣而言,工作日指星期一至星期六(不包括公眾假期)。

      只有指明作出糧用途並獲本行系統確認的薪金轉賬指示會被視爲合資格出糧紀錄。如果僱主在公眾假期或銀行截數時間後進行薪金轉賬,有關指示會在下一個工作日處理。如果此工作日落在下一個月份(M),客戶的合資格出糧客戶身份將順延至再下一個月(M+1) 的第七個工作日更新。如對「合資格出糧紀錄」的定義或「合資格出糧客戶」身份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3. 如下表所示,客戶應根據消費簽賬期於指定月份持有合資格出糧紀錄,並維持相關紀錄至本行存入獎賞時。如客戶未能於指定月份持有合資格出糧紀錄,則於該階段無法獲得額外抽獎機會。抽獎活動受其條款及細則約束。
    消費簽賬期 持有合資格出糧紀錄月份
    第一階段 2025年5月16日至6月15日 2025年6月
    第二階段 2025年6月16日至7月15日 2025年7月
    第三階段 2025年7月16日至8月15日 2025年8月
    第四階段 2025年8月16日至9月15日 2025年9月
    第五階段 2025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 2025年10月
    第六階段 2025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 2025年11月
    第七階段 2025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 2025年12月
    第八階段 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 2026年1月
  4. 本行存入獎賞時,該合資格出糧客戶必須仍然持有有效之出糧戶口,否則將視作放棄其獎賞之權利。本行保留權利取消相關獎賞,並不會透過其他途徑存入獎賞予合資格出糧客戶。
  5. 本行建議合資格出糧客戶於本行持有有效手提電話號碼及電郵地址,以便他/她日後接收有關此推廣之訊息。
  6. 除另有特別註明外,合資格出糧客戶不包括 (i) 本行公司客戶、(ii) 18 歲以下的個人客戶及 (iii) 本行職員。


香港航空來回經濟艙機票兌換之條款及細則

  1. 得獎者憑機票兌換碼透過香港航空有限公司(「香港航空」)指定網站換領由香港出發前往指定目的地之香港航空來回經濟艙機票(瀏覽香港航空官網 > 從上列選擇「優惠」> 點擊「企業商旅尊享」下的「獎賞機票兌換」,指定網頁https://new.hongkongairlines.com/hxair/ibe/common/searchFreePass.do?market=HK&language=zh&ConversationID=OJ1572402035127)。
  2. 機票兌換有效期為兌換碼生效日期起計兩年,且不能延長特定期限或退款。
  3. 兌換碼僅適用於由香港航空營銷及營運的航班,不適用於特別航班、包機或代碼共享航班。
  4. 機票包括 20 公斤托運行李限額,但不包括所有適用之政府及機場稅項/費用/收費、乘客燃油附加費及航空公司附加費。機票之稅項和燃油附加費將於機票發出時收取。
  5. 航班出發日期為兌換碼生效日期起計兩年。
  6. 旅行期以航班起飛當日計算最短為2 天,最長為 7 天。
  7. 兌換碼不適用於2025年12月20日至25日、2026年2月14日至19日、2026年4月2日至7日、2026年7月11日至8月23日、2026年12月19日至12月26日。2027年或之後的不適用日子將於稍後公佈。
  8. 兌換碼僅適用於成人票,不適用於12歲及以下的兒童或嬰兒。
  9. 機票不可轉讓,任何將機票出售或交換給他人的行為均嚴禁。如有違規,機票將立即作廢並失效,責任方/各方應對香港航空及/或其合作夥伴所遭受或產生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10. 機票需視所選航班的座位可用性而定。
  11. 所有發出的機票均不可退款及不可轉讓,且不可更改旅行日期及目的地。
  12. 所兌換之機票不可轉讓或兌換現金、積分或任何其他物品。
  13. 機票需遵循香港航空提供的現有航線。如有任何航線暫停或取消,香港航空僅會提供相近票價的替代票。香港航空不會對票價的任何不足提供現金賠償。
  14. 香港航空保留隨時修改這些條款和條件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15. 兌換碼及香港航空機票的使用須受香港航空發佈的《一般運輸條件》所約束。詳情請參閱香港航空網站。
  16. 如對這些條款和條件有任何爭議,香港航空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17. 本條款和條件不應賦予任何第三方權利或利益。
  18. 本條件及細則應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
  19.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文本如有歧異,概以英文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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