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信用卡必勝客美食優惠之條款及細則(「優惠」)︰

  1. 優惠期為2025年6月5日至7月23日(包括首尾兩日,不適用於2025年7月1 日)(「優惠期」)。
  2. 客戶必須以合資格恒生信用卡、聯營卡、商務卡、公司卡或消費卡 (「合資格信用卡」) 簽賬方可享有優惠,惟不適用於恒生保柏卡、恒生銀聯人民幣鑽石商務卡、人民幣信用卡、美元 Visa 金卡、 e-shopping 萬事達卡及專享卡。
  3. 客戶須以合資格信用卡全數簽賬並於下單時表明要使用此優惠,方可享有優惠。
  4. 優惠只適用於優惠期內透過必勝客門市、必勝客網上及手機應用程式惠顧堂食、外賣自取及外送速遞指定期間限定美食。
  5. 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包括但不限於恒生信用卡全年優惠、Hut Rewards會員、JSA 會員卡及JRG員工証折扣。
  6. 優惠不可兌換現金或其他產品。
  7. 堂食需收加一服務費並以原價計算。
  8. 凡訂購食品滿港幣90或以上並加送遞費港幣20即可享送貨服務; 滿港幣350可享免費送貨服務。送貨範圍有限。港幣90以下的訂單則不設送貨服務 。
  9. 當黑色暴雨警告或8號或以上颱風懸掛時,外送速遞服務將會暫停。
  10. 所有圖片只供參考。
  11. 不同分店的產品供應情況及優惠可能有所不同。
  12. 精選期間限定美食供應有限,售完即止。
  13. 除特別註明外,優惠只適用於香港必勝客分店。適用此優惠之餐廳可隨時被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14. 此優惠所涉及之貨品、服務及資訊均由香港必勝客(商戶)直接售賣及提供給客戶,因此,所有有關責任及義務亦由有關商戶全權負責。
  15. 優惠須受此條款及細則,及有關商戶的其他條款及細則約束。
  16. 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恒生」)及商戶保留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以上優惠及不時修訂優惠條款及細則之權利,毋須另行通知。
  17. 如對本條款及細則有任何爭議,恒生及有關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18. 除客戶及恒生(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9.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20.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21. 此優惠之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文本如有歧異,概以英文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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