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D100 电子购物礼券迎新优惠之条款及细则
HKD100 电子礼券迎新优惠之条款及细则
- 是次HKD100 电子礼券迎新优惠(「优惠」)由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恒生/本行」)提供。优惠推广期由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 (「推广期」) 。
- 优惠只适用于未曾成功申请恒生商业e-Banking 的特选恒生商业客户并于推广期成功申请及登入恒生商业e-Banking的客户(「合资格客户」)。
- 于推广期内,每位合资格客户最多可获得一张HKD100 Mojodomo电子礼券(「电子礼券」)。
- 此优惠之电子礼券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 合资格客户成功首次登入恒生商业e-Banking后,本行会在7 个工作天内透过电邮/ 手机短信发出电子礼券兑换码。合资格客户须于2022年12月31日或之前登入商业 e-Banking并使用恒生商业理财智能助理BERI,利用兑换码获取电子礼券之URL超连结。电子礼券之超连结会带领客户到第三方电子礼券营运商之网站mojo-domo.com。合资格客户必须按mojo-domo.com 之指示在电子礼券到期日前利用电子礼券换取或购买第三方产品。逾期的电子礼券将不被接纳亦不会被补发。
- 当BERI画面显示电子礼券超连结,合资格客户须立即复制并保存超连结,以备后用。当显示电子礼券页面或BERI对话视窗一旦经任何形式离开或关闭,电子礼券将不能再获取。本行不会向合资格客户补发电子礼券。
- 每张电子礼券只可使用一次及于使用后无效。如消费金额超出电子礼券面值,需自行补付费用;但如消费金额少于电子礼券面值,余额则会被撤销,恕不找赎。电子礼券是否有效以Mojodomo的系统纪录作准。
- 本行不会承担与此电子礼券、任何第三方网站或任何第三方商户的产品有关之任何责任。一切有关电子礼券使用之问题或争议,包括产品质素及供应情况均应由合资格客户与Mojodomo或第三方商户自行解决。有关电子礼券使用详情,请参阅印于电子礼券上之条款及细则。
- 电子礼券不可兑换现金,如有遗失或损毁,恕不补发。
一般条款及细则
- 除客户及本行 (包括其继承人及受让人) 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 (第三者权利) 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的利益。
-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诠释。
- 本条款及细则受现行监管规定约束。
- 本行保留权利随时暂停、更改或终止此推广及有关优惠及不时更改其条款及细则,而毋须另行通知。
- 如有任何争议,本行对此推广及有关优惠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终决定权,并对所有人士具约束力。
- 本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文本文义如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