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 此恒生TradePay推廣由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恒生」或「本行」)提供,推廣期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 特選合資格商業客戶必須於推廣期內經恒生HSBCnet或商業e-Banking成功完成首宗恒生TradePay買方貿易貸款(「指定活動」),方可合資格獲贈相關優惠。
- 每位特選合資格商業客戶完成指定活動可獲得HKD200超市電子現金券(「電子禮券」)。
- 每位特選合資格商業客戶於推廣期內最多只可獲享推廣優惠一次。
- 獲贈電子禮券將於推廣期完結日起90天內於恒生商業e-Banking的Ever Earn平台發放而不作另行通知。電子禮券之到期日由發放日起計算,客戶有責任自行於上述時間內不定時登入Ever Earn平台以留意(i)電子禮券是否已經發放;以及(ii)電子禮券之有關到期日,並必須根據Ever Earn平台上之指示,在電子禮券到期日前領取及使用電子禮券。逾期的電子禮券將不被接納亦不會被補發。
- 每位特選合資格商業客戶之恒生商業e-Banking必須於發出電子禮券時仍然有效,否則特選合資格商業客戶將被視為自動放棄此優惠。本行保留核實特選合資格商業客戶獲得電子禮券的資格之最終決定權。
- 每張電子禮券只可使用一次及於使用後無效。如消費金額超出電子禮券面值,客戶需自行補付費用;但如消費金額少於電子禮券面值,餘額則會被撤銷,恕不找贖。有關商戶保留決定電子禮券是否有效的最終決定權。
- 本行保留權利以任何其他同等價值之禮券代替電子禮券。電子禮券不可轉換或兌換現金。
- 本行非電子禮券之供應商,故不會承擔與此電子禮券有關之任何責任。一切與電子禮券相關之產品及服務之質素及供應情況,概由電子禮券之供應商負責。一切與電子禮券有關之爭議或投訴,均應由合資格客戶與供應商自行解決。
- 本行保留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以上優惠及不時修訂優惠條款及細則之權利,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恒生及有關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 除客戶及本行(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的利益。
-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 此優惠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