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越理财World Mastercard专属恒生保险优惠条款及细则

  1. 推广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2. 受条款10所限,是次优惠只适用于由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恒生」)发出之优越理财World Mastercard主卡(「合资格信用卡」)。
  3. 此优惠只适用于恒生的个人客户,不适用于恒生银行的公司客户。
  4. 受本条款及细则所限,客户须于推广期内以保单持有人身份凭透过分行成功申请以下指定保险计划,并以其合资格信用卡支付相关保单的首期保费(「指定保单」),方可获享+FUN Dollars回赠之奖赏(「奖赏」)。奖赏将以每张合资格信用卡之未扣除相关保费折扣前(如有)所有指定保单之全期所需保费(「总保费」)计算如下:
    总保费 +FUN Dollars回赠奖赏
    港币 1,000,000 元至港币 2,999,999 元 $100 +FUN Dollars
    港币 3,000,000 元至港币 4,999,999 元 $200 +FUN Dollars
    港币 5,000,000 元或以上 $500 +FUN Dollars

    参考例子:
    保险计划 是否推广期内成功经分行以合资格信用卡 支付相关保单的首期保费 总保费金额 缴款期 奖赏
    「爱与承」人寿保险计划 2 港币 5,000,000 元 10年期(月缴) $500 +FUN Dollars
    「爱与恒」多货币人寿保险计划 2 港币 3,000,000 元 3年期(年缴) $200 +FUN Dollars
    「爱与承」人寿保险计划(尊尚) 港币 5,000,000 元 5年期(年缴) 不获享本奖赏
  5. 「指定保险计划」指「传承 • 高蓄」人寿保险计划 、「传蓄 • 飞恒」人寿保险计划 、「聚息通」人寿保险计划 、「爱与承」人寿保险计划 2 、「爱与承」人寿保险计划(尊尚)及「爱与恒」多货币人寿保险计划 2,但不包括不接受信用卡支付保费之保单货币之保险计划。
  6. 指定保单须在申请日之后45日内(适用于保证受保及简易核保保单)或90日内(适用于全面核保及保费融资保单)成功签发(「合资格保险计划」)。
  7. 趸缴保费之人寿保险计划并不适用本优惠。
  8. 如客户以任何下列外币作为保单货币,则以下列对应外币兑换港元之汇率计算港元总保费金额以厘订其所获享之+FUN Dollars回赠奖赏:1美元兑8港元;1人民币兑1.25港元。
  9. 每个信用卡户口于本推广最多可享1次奖赏。
  10. 附属卡户口将不会获享本奖赏。但如果相关客户在推广期内以合资格信用卡的主卡及任何附属卡支付相关指定保单的首期保费,而该主卡及附属卡共用同一信用额,将合并计算该等指定保单的保费,而所获得之奖赏将只会存入主卡户口内。
  11. 任何指定保险计划的无入账、已被取消,或已被退款的投保申请,均不符合作为本推广中的合资格保险计划。
  12. 客户所获得之+FUN Dollars 将于2026年9月份或之前存入合资格信用卡户口。该户口于存入有关+FUN Dollars回赠时,必须仍然有效及信用状况良好。
  13. +FUN Dollars回赠奖赏将以整数为单位,不足$1 +FUN Dollar则不获计算及奖赏。所获得之+FUN Dollars回赠亦不得转让或兑换现金。使用+FUN Dollars须受恒生信用卡会员奖赏计划之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致电24小时恒生信用卡推广热线2998 6899。
  14. 任何最后被取消、退回或被发现为虚假之交易不适用于本推广及不会获取奖赏。
  15. 本推广由恒生及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恒生保险」)共同提供。
  16. 恒生保险有权根据合资格保单持有人及/或受保人于投保时所提供之资料而决定是否接受有关之投保申请。
  17. 恒生保留随时更改或转换+FUN Dollars回赠为同等价值 / 金额 / 兑换率之奖赏(包括但不限于积分或现金回赠)予合资格客户之权利,毋须另行通知。
  18. 除另有订明外,本推广不可与恒生职员优惠及其他+FUN Dollars回赠优惠同时享用。
  19. 除客户、恒生(包括其继承人及受让人)及恒生保险(包括其继承人及受让人)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20. 恒生及恒生保险保留权利随时及不时暂停、更改或终止本推广及有关优惠及更改本条款及细则的权力,而毋须事先另行通知。
  21. 恒生及恒生保险对上述优惠之所有事宜均有最终决定权,并对所有人士具约束力。
  22.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法律所管辖,并按照香港法律诠释。
  23. 本条款及细则受现行监管规定约束。
  24. 本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文本如有歧异,概以英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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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乃资料摘要,仅供参考之用。本文件单独并不构成亦不应被视为要约、建议或游说买卖于本文中提及之任何保险产品或服务。有关各项特选人寿保险计划之详尽内容、条款、规定及不保事项等重要资料,请参阅有关计划之宣传手折或单张并概以保单条款为准。相关产品风险,请参阅产品小册子。


上述指定保险计划由恒生保险承保。恒生保险已获保险业监管局授权于香港经营,并受其监管。恒生为恒生保险之授权保险代理机构及获恒生保险授权分销上述计划,而有关产品乃恒生保险而非恒生的产品。投保上述计划须向恒生保险支付保费,恒生保险会向恒生就销售上述计划提供佣金及业绩奖金,而恒生目前所采取之销售员工花红制度已包含员工多方面之表现,并非只著重销售金额。


如阁下于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保险产品交易时与恒生产生合资格争议(定义见有关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职权范围),恒生将与阁下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则请阁下与恒生保险直接解决。


若保单持有人于冷静期届满后任何时间退保,退保可得之金额或会较已缴交之总保费为少,预期退保可得之金额可参考计划书摘要。此宣传品中所列出的收益及/或回报并非保证和仅作说明用途。将来实际所得收益及/或回报,可能低于或高于现时列出的收益及/或回报。保单持有人受「恒生保险」之信贷风险影响。若保单持有人于保单初期中止本计划及/或退保,其取回的收益金额可能远低于已缴付的保费,一切有关退保详情概以相关保单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