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 |
(1) |
以 貸 款 額 港 幣 1,500,000 元 或 以 上 、 每 月 平 息 0.08% 及 還 款 期 24 個 月 計 算 , 實 際 年 利 率 為 1.85% , 並 已 包 括 0% 手 續 費 。 |
(2) |
有 關 現 金 回 贈 優 惠 及 其 他 條 款 及 細 則 , 請 參 閱 以 下 之 條 款 及 細 則 。 |
(3) |
恒 生 保 留 權 利 視 乎 個 別 情 況 要 求 申 請 人 提 供 額 外 文 件 。 |
(4) |
最 終 獲 批 核 之 貸 款 額 可 達 之 月 薪 倍 數 按 個 別 客 戶 情 況 而 有 所 調 整 。 |
(5) |
客 戶 可 選 擇 6 、 12 、 18 、 24 、 30 、 36 、 42 、 48 、 54 或 60 個 月 之 還 款 期 。 |
(6) |
若 客 戶 已 償 還 之 貸 款 期 數 達 1 個 月 或 以 上 、 已 償 還 本 金 逾 港 幣 3,000 元 及 具 備 準 時 還 款 紀 錄 , 可 申 請 循 環 提 用 已 償 還 之 本 金 。 此 計 劃 之 詳 情 及 條 款 ,
請 參 閱 有 關 申 請 表 格 。 |
(7) |
貸 款 金 額 最 少 為 港 幣 5,000 元 。 |
(8) |
恒 生 銷 售 人 員 之 薪 金 制 度 ( 包 括 底 薪 及 花 紅 ) , 乃 基 於 多 方 面 的 表 現 , 並 非 只 著 重 銷 售 金 額 。 |
(9) |
客 戶 需 留 意 提 前 清 還 私 人 分 期 貸 款 是 否 可 以 節 省 利 息 開 支 。 若 要 查 詢 貸 款 戶 口 之 有 關 費 用 及 收 費 , 請 致 電 私 人 貸 款 服 務 熱 線 。 |
(10) |
有 關 私 人 分 期 貸 款 之 常 見 問 題 ( 如 提 早 還 款 應 注 意 事 項 , 每 月 還 款 額 中 的 本 金 及 利 息 分 佈 等 ) , 請 參 閱 恒 生 銀 行 網 頁 ( 個 人 理 財 > 貸 款 > 私 人 分 期 貸 款 > 常 見 問 題 ) 。 |
(11) |
如 最 終 批 核 貸 款 額 、 利 率 及 還 款 期 之 安 排 與 申 請 表 所 列 之 相 同 , 貸 款 額 將 直 接 進 誌 申 請 表 中 指 明 的 恒 生 銀 行 戶 口 內 , 而 貸 款 額 進 誌 該 戶 口 當 日 會 有 短 訊 作 為 通 知 。 有 關 詳 情 可 參 閱 提 取 貸 款 通 知 書 。 如 最 終 批 核 結 果 與 申 請 表 所 列 不 同 , 恒 生 將 會 聯 絡 客 戶 。 |